眉东规自资复〔2025〕2号
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延长天眉乐高速公路项目眉山拌合站临时用地使用期限的批复
四川交建眉州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天眉乐高速公路项目眉山拌合站临时用地延期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延期使用东坡区尚义镇七里社区8组总面积6.3696公顷的土地,用于四川交建眉州建设有限公司天眉乐高速公路项目眉山拌合站。临时使用期限延长至2027年5月24日。
二、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临时用地相关法律法规使用土地,在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擅自改变临时用地用途、擅自扩大临时用地范围面积等违法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请你单位按规定妥善处理好补偿等相关事宜。
四、在使用时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做好环保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诱发地质灾害;按批复用途进行建设时,要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临时用地使用期满的复垦等事宜,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
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9日
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5年6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