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东规自资复〔2025〕3号
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东坡区临时用地项目的批复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
你公司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东坡区临时用地项目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龙亭社区土地,总面积0.3985公顷。用于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东坡区临时用地项目临时办公用房、钢筋加工厂、生产生活用房、施工便道。
二、临时用地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6月8日。
三、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临时用地相关法律法规使用土地,在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擅自改变临时用地用途、擅自扩大临时用地范围面积等违法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请你单位按规定妥善处理好补偿等相关事宜。
五、你单位在使用时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做好环保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诱发地质灾害;按批复用途进行建设时,要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临时用地使用期满的复垦等事宜,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
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9日
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5年6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