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东林地续(临)字〔2025〕1号
关于延续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
工程生产生活临时用地临时使用林地的
行政许可决定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延期临时使用林地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如下。
一、准予你公司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生产生活用地项目临时用地《临时占用林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眉东林临许〔2023〕1号)有效期延续至2026年12月21日,原《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其它规定内容不变。
二、本决定书为第一次延续。期满后,确需两次延续的,你公司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该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再申请延续的,或虽提出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决定书自动失效,你公司应按规定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森林植被、及时归还林地。
三、眉山市东坡区林业局将依法对该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期满后恢复森林植被进行验收,你公司应积极配合支持。
眉山市东坡区林业局
2025年6月5日
眉山市东坡区林业局办公室 2025年6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