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司法局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责任编辑:区财政局  文章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6-12-12  点击: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主要职责:指导全区各行业的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并提供法律援助;管理和监督公证机构;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和社区矫正。

二、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我局财务部按照统筹安排,综合管理;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勤俭节约,讲求实效的基本原则。对所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支付、一支笔审批。要求专人编报决算并做到:一要确保在要求的时间内编制完成;二要认真细致做好数据审核、分析,确保决算编制质量;三要确保决算信息真实、有效,提高决算管理水平。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2015年收入支出571.96万元,与上年度425.17万元相比增加3.5%,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单位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71.96万元,基本支出共447.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3万元,公用经费94.64万元;项目支出124.31万元。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4.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51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72.71元,与上年度12.74万元相比,减少66%。(2)会议费支出情况:2015年无会议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支出447.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3万元,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其他福利支出,公用经费94.64万元,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差旅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年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政府采购要求执行采购11.42万元,用于购置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

2016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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