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返乡创业指导员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返乡创业导员队伍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4〕57号)的文件精神以及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我区通过“个人申请、村申报、镇初审、区审定”的遴选程序,拟确定向峰等10人入选返乡创业指导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
反馈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民工服务中心
反馈电话:028-38202203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