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悦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眉东劳人仲案〔2024〕466号阿西各各诉你单位工伤待遇争议一案,现已审结。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1.四川悦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阿西各各停工留薪期工资3508.4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2626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007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021.6元、鉴定费300元;2.驳回阿西各各的其它仲裁请求。以上费用合计人民币95528.00元(大写:玖万伍仟伍佰贰拾捌元整),由四川悦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给阿西各各。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杭州中路16号劳动保障大厦五楼504办公室,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若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阿西各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眉山市东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