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规定,现将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东坡区人社局深入贯彻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主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市人社局、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累计公示公开各类信息141条,其中行政许可86条,行政处罚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区人社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东坡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同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主要依托东坡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最大化地提升信息公开能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流程,所有信息由各职能科室负责人核稿,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做到有迹可循、有据可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 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 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 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布不及时。2024年,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制度规范建设,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公开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