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眉人社发[2015]35号)文件精神,根据险种的统筹层次,现将我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经办的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如下:
东坡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由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业务经办机构具体经办,建立区服务中心、镇(街道)服务中心二级管理信息平台,区税务局委托眉山农商银行东坡支行代扣养老保险费,区居保中心委托眉山农商银行东坡支行社会化发放养老金。眉山农商银行东坡支行根据区税务局提供的代扣计划代扣养老保险费,根据信息系统核定数据对养老金待遇按月进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员足不出村(社区)就能参保缴费并领取养老金待遇。
东坡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年缴费制,缴费标准目前设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15个档次(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缴费),对应的缴费补贴为40元、45元、50元、60元、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100元、120元、160元、200元、240元、280元。保留100元缴费档次用于政府为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对应的缴费补贴为40元。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由省上统一每年结息一次,计算的利息并入个人账户。
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审核其享受待遇领取资格后,从次月起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按年正常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且无缴费中断年限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享受养老金待遇;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含实施后新符合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及以上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享受养老金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2022年末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17元;年满65周岁至79周岁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19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月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22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此外,参保人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后,其遗属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备的,社保经办机构按其死亡当月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的6个月,给予遗属待遇。
2022年我区19220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参保,为10275名困难群体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年.人,共计代缴102.75万元,代缴率100%。
2022年末东坡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4.5万人,完成缴费15.19万人,其中享受待遇人数为10.80万人,最低基础养老金为117元/月,累计发放养老金25765.5万元。
全年办理到龄享受待遇5993人,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10.6万余人;落实死亡报告制度,动态掌握待遇人员实时生存状况,按月清理死亡人员名单,全年注销待遇人员4251名;办理迁入人员和失地农民关系转入292名,关系转出21名,及时注销非待遇人员死亡和重复参保人员1967名。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2021年末滚存结余95781.04万元;2022年基金收入64004.63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49856.3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3138.92万元、利息收入572.56万元、转移收入424.83万元、其他收入11.96万元; 2022年基金支出122471.18万元,其中养老金发放25765.5万元、转移支出9.8万元、按市级统筹要求上解上级支出96695.88万元;2022年末基金滚存结余37314.4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专户、收入专户和支出专户均在眉山市农商银行东坡支行开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专户月底清零余额转财政专户,支出专户最多预留两个月的养老金发放额。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