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眉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已于2021年7月15日印发,8月14日正式施行。新《办法》在我市首次提出了“遗属待遇”,并对服刑人员的参保和待遇领取作了具体规定。为推动新《办法》的贯彻落实,引导群众合理维护自身权益,东坡区人社局于8月中旬至9月中旬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题宣传活动。
集体学习,读懂政策变化。一是干部职工自行学习,普遍掌握政策新规;二是对政策变化较大的“遗属待遇”和“服刑人员规定”,相关股室集中学习和集体讨论,加深对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对意见分歧和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与上级社保科室沟通,确保了对政策理解的准确度。
深入乡镇,开展政策解读。为方便乡镇对群众开展政策宣传,统一政策执行口径,区人社局组织业务骨干于8月下旬起到全区16个镇(街道)逐一进行政策宣讲解读和业务系统操作培训,要求各镇(街道)严格执行 “死亡报告制度”,落实“遗属待遇”,将惠民政策宣传到村到户,确保政策及时落地不走样。
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政策。一是及时在门户网站更新政策信息,确保群众第一时间获取政策动态;二是充分利用微信、QQ广泛转发,扩大政策宣传面;三是印发宣传单,通过人才招聘会、场镇、集市面对面向群众宣传讲解。
目前东坡区已启动“遗属待遇”申领工作,8月14日后遗属待遇人员的遗属凭死者“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在30天内申报的,均可享受一次性遗属待遇。第一批“遗属待遇”将于9月下旬发放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