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就业扶贫十条措施

责任编辑: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文章来源: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0-03-10 点 击 量:

一、部门联动掌握就业创业需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社部门通过对行政村问卷调查、微信和电话交流等方式并对接扶贫部门开展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调查摸底,资源共享,掌握疫情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意愿、就业去向、培训意愿和就业创业需求。

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东坡区区外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单程铁路、公路或水运(路)交通补贴。

三、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给予300元/人标准的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四、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奖补;吸纳10人以上且被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奖补。

五、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给予1000元/人标准的一次性奖补。

六、企业、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按实际参训人数和月数给予200元/人/月标准,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以工代训补贴。

七、对有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职业培训,培训期间给予30元/人/天的生活、交通费补贴。

八、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免费参加创业培训;创业项目具有前景优势的优先安排入驻东坡创客孵化园,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

九、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十、在每个行政村开发不超过5个公益性岗位(包含现有公益性岗位),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每人每月给予岗位补贴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