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我区有部分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无法返岗复工,直接带来贫困家庭劳务收入降低,影响贫困人口脱贫。为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请各镇加大行政村开发公益性岗位援助力度,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
区人社局根据疫情期间就业扶贫工作实际需要和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承受能力,定期调整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
二、公益性岗位开发流程
需要设置公益性岗位的行政村,向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报经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纳入区人社局统筹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安置因疫情无法返岗和家庭因素无法外出就业的大龄、残疾和贫困家庭中无1人就业的贫困人员。
四、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
每个行政村开发不超过5个公益性岗位。(含:现有公益性岗位)岗位开发根据乡村公共卫生、公共服务和疫情监测等需要设置。
五、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补贴为600元/月.人。
六、公益性岗位就业期限
现有在岗从业人员和符合条件新增人员(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到龄退出外)政策统一执行到2021年12月31日止。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