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
区人民法院
区人民检察院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领导
概况信息
机构设置
信息公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公开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眉山市东坡区圣丹堂药品清艺加盟店,申请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批复
责任编辑:区人社局
文章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2-09-05
点 击 量: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眉山市东坡区圣丹堂药品清艺加盟店
申请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批复
眉山市东坡区圣丹堂药品清艺加盟店:
你店关于申报《眉山市东坡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申请书》收悉。根据《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川劳发〔2000〕6号)和《眉山市东坡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眉劳社办〔2008〕274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审查,你店符合定点零售药店有关条件,同意你店为东坡区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你店在取得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后,凭此批复与区医保中心签订服务协议,并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为参保人员搞好服务。
此复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