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责任编辑:区人社局 文章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6-06-12 点 击 量: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我省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18号)精神,眉山市东坡区人社局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和谐的高度,圆满及时完成了我区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相关工作。

  一、 扎实推进调整社会保险费率工作

  社会保险费率调整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区人社局社保中心高度重视,召集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及时调整征收系统,确保参保单位能按相关文件规定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此次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即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低为19%。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出台后,企业的减负是实实在在看得见的,初步测算,费率降低后,两年内可为我区参保企业减负

  1394余万元。此次社会保险费率降低,有利于减少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社保待遇水平

  针对群众担心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会不会相应降低社保标准和退休待遇问题,区人社局社保中心严格按照人社部、省人社厅的工作要求保障社会保险标准不降低,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同时,加大扩面征缴力度,严格稽核用人单位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确保社会保险“安全网”的有效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