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区国资金融局决算

责任编辑:东坡区国有资产和金融 文章来源:东坡区国资局 发布日期:2019-09-29 点 击 量: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拟订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政策、规定、办法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地方金融政策,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二)组织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处置等工作。

(三)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公司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四)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审计、稽核等措施,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五)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国有产权界定、登记、产权纠纷调处及国有资产交易监管等工作。

(六)负责实施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和支出安排,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七)指导推进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领导人员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指导企业董事会规范建设。

(九)负责指导党的关系归口区国资金融局党组管理的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十)统筹、协调推进全区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

(十一)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国资监管。对卫计局、区教育局等19个行政事业单位 379 宗(批)资产设备进行了核查报废报损,减值资产约1088万元,报废区机关事物管理中心、法院等等6个单位各类公务用车21台,对已鉴定为D级危房的万胜小学、多悦粮食购销公司共4栋房屋批复予以拆除。

2、有效开展双创工作。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目标,按照“五化一营造”标准,全力以赴推进大石桥街道高灯社区第6、7网格12个点位的双创工作开展。

3、稳步推进环保工作。会同区益民供排水公司、眉山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中测公司、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加强已建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和提标升级改造工作。

4、认真开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构设置

区国资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9714.6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958.21万元,增长1500%。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366.34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4857.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0.97万元,占3.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66.34万元,占96.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485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62万元,占2.4%;项目支出14500.69万元,占97.6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714.6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958.21万元,增长1500%。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366.34万元。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08.13万元,下降29.77%。主要变动原因是节能环保和其他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缩减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20元,占6.76%;教育支出(类)1.44万元,占0.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万元,占30.55%;医疗卫生支出2.15万元,占0.44%;节能环保支出19.98成万元,占4.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72.61万元,占55.52%;住房保障支出11.59万元,占2.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90.97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03(款)01(项):支出决算为3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收支相关制度。

2.教育(类)28(款)02项):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收支相关制度。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1款)01(项):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收支相关制度。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1(款)03(项):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收支相关制度。

5.节能环保(类)01(款)99(项):支出决算为19.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收支相关制度。

6.资源勘探信息(类)07(款)01(项):支出决算为272.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收支相关制度。

7.住房和保障(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11.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收支相关制度。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6.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0.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6.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万元,下降86.50%。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处置公务用车类维修等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1万元。主要用于融资、国资监管、资产整合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4366.34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未组织对单个项目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完成年初目标。

2018年,我局绩效自评为良好,各项工作基本完成年初目标,资金执行体现绩效。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年初预算编制准确率不够;二是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还不圆满;三是内部控制制度还不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决算精细化管理,为合理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提供有益借鉴;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实施过程监管,切实加快项目预算资金的管理使用;三是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四是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教育,提高财务管理业务能力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区国资金融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31万元,比2017年增加112.34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物价上涨。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03(款)01(项):指行政运行开支。

10.教育(类)28(款)02项):指全局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1款)01(项):指保障社会就业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1(款)03(项):指全局干部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3.节能环保(类)01(款)99(项):指已建污水处理厂运营和提标改造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类)07(款)01(项):指完成国资监管、资产整合、融资等工作开展经费

15住房和保障(类)02(款)01(项):指全局干部职工住房保障类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区国资金融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区国资金融局内设4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监管股、财务室、金融管理股;下属事业单位:眉山市东坡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拟订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政策、规定、办法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地方金融政策,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2、组织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处置等工作。

3、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公司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4、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审计、稽核等措施,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5、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国有产权界定、登记、产权纠纷调处及国有资产交易监管等工作。

6、负责实施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和支出安排,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指导推进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领导人员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指导企业董事会规范建设。

9、负责指导党的关系归口区国资金融局党组管理的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10统筹、协调推进全区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

11、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12、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区国资金融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中层领导职数4名。

保留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4857.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0.97万元,占3.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66.34万元,占96.7%。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485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62万元,占2.4%;项目支出14500.69万元,占97.6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区国资金融局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严把资金关口,资金执行完成年初预算100%,无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8年区国资金融局无专项预算绩效目标。

(三)结果应用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我局绩效自评为良好,各项工作基本完成年初目标,资金执行基本体现绩效。

(二)存在问题。

一是年初预算编制准确率不够;二是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不圆满;三是内部控制制度还不完善。

(三)改进建议。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决算精细化管理,为合理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提供有益借鉴;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切实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三是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四是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教育,提高财务管理业务水平。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