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机构设置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综合协调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访维稳、信息、政务公开、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拟订机关及下属水管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承担区级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政府财务报表和国有资产报表。

      电话:028-38221508

      2.规划计划与建设管理股(质量与安全监管股)

      拟订全区水利综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区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组织水利综合统计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利年度建设投资建议计划。审核全区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等前期工作。负责对重大水利建设工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承担具有控制型的或跨乡镇(街道)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事项。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组织协调、工程验收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利建设质量考核、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电话:028-38220550

      3.水资源管理股(区节约用水办公室)

      负责全区水资源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全区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取水工程的水资源论证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负责行业内的节约用水、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实施用水总量控制。指导除地热水、矿泉水外的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水资源专项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

      电话:028-38220148

      4.水利水保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指导全区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指导全区水土保持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以及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工作。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指导行业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大、中、小型灌区建设与管理。指导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指导水库安全运行和水利工程蓄水、农田灌溉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承担有关水利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等其他法律性事务。

      电话:028-38220358

      5.水旱灾害防御股

      负责落实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电话:028-38221365

      6.河湖管理股

      负责落实区河长制办公室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涉河湖执法监管等相关工作。指导河湖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保护工作,指导河口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采砂方案的编制,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负责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电话:028-38239177

      7.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和宣传工作。指导全区水利系统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下属水管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督查考核、绩效管理、机构编制、退休人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水利行业教育培训、职称评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行业队伍建设。负责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水利科技项目研究和重大科技成果申报、引进、推广和管理工作。负责资金稽查、内部审计、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及下属水管单位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

      电话:028-38220542

      8.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股

      负责全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规划安置工作指导开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前期工作负责全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后扶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以及后扶政策的实施工作。

      电话:028-38223211

      9.水政监察大队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其它水法规;依法监察水资源、水土保持、保护水域、水工程和其他有关设施,维护正常水事秩序,承办行政处罚、复议、应诉、理赔等具体工作。

      电话:028-38568582

      10.水利和农村供水工作站

      组织开展行业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等工作,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病险水库加固、水库安全运行、水利工程蓄水和农田灌溉工作;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电话:028-38231006

      11.水土保持工作站

      承担全区水土流失综合预防、治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规划;负责全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电话:028-38220546

      12.河道管理站

      承担防洪、排涝等水利工程日常维护,负责防洪、排涝等水利工程机械设备运行管理,负责防洪、排涝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监测。

      电话:028-38221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