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概况信息

      眉山市东坡区水利局(简称区水利局)是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眉山市东坡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牌子。区水利局拟订全区水利综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行业专项规划;负责水利项目的规划、专项资金、建设、质量管理等工作;指导水库安全运行、水利工程蓄水、农田灌溉工作;负责农村安全饮水行业监管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水利行政管理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中,并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地表水与地下水(包括矿泉水)、水量与水质的统一规划和统一调配,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制定全区水资源总体规划、主要河道的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

            3.负责全区农村供水和节约用水工作,对供水水源地、水厂、供水管网等设施进行监测保护;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水利行业的财务政策和价格、税费等经济调节措施,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资体制;负责全区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5.负责全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规划安置工作;指导开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前期工作;负责全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后扶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以及后扶政策的实施工作。

           6.主管全区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质监、验收。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综合利用。

           7.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和综合防治工作。

           8.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水资源的管理保护;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9.负责全区水利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区水利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10.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及水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职能;受区政府委托协调处理相关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全区涉水事务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

           11.主管全区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对江河和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主管全区河道、水库、渠道等水域及其管理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河道采砂规划编制、采砂审批和采砂许可证发放。

           12.依据国家法规和政策,负责征收相关水规费。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