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刘伟免职的通知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2026年3月17日眉山市东坡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刘 伟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