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东坡新闻 > 公告公示 > 正文

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关于购买2025年“为你而来 相伴成长 童伴情深”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项目服务的通知

责任编辑:东坡区民政局  文章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5-09-17  点击:

一、项目简介

依托“为你而来相伴成长”儿童服务品牌,开发“童伴情深”子品牌项目,重点聚焦我区家庭经济困难、行为习惯较差等类型的儿童,通过乡镇初步筛查、入户走访核实,并经区民政局审核,最终筛选出一批品学兼优、行为偏差、心理偏差等类型儿童作为重点服务对象。项目积极联动未成年人红色文化研学基地、博物馆等多方阵地资源,结合不同儿童群体的特点,利用寒暑假及其他节假日,整合社会力量,开展“童伴情深”主题拓展活动。

二、项目内容

品学兼优儿童主题拓展活动。从全区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及其他困境儿童中筛选不少于200名,分10期开展为期一日的主题拓展活动。活动将围绕红色文化感悟、普法教育实践、人文历史探寻、高校学习环境体验等方向开展,旨在拓展儿童视野、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其社会融入能力。(活动需制定详细方案,报东坡区民政局审核通过后实施,且必须为参加活动的儿童购买意外保险)

行为偏差儿童主题寒暑营。重点聚焦全区行为习惯偏差儿童,开展以爱国教育、军事文化、正向教育、心理预防等为主的成长寒暑营,举办不少于2期,每期持续至少5天、服务不少于20人。旨在有效引导困境儿童向上向善,增强法纪意识,提升独立生活与安全自护能力。(活动需制定详细的方案,报东坡区民政局审核通过后实施,且必须为参加活动的儿童购买意外保险

心理个案帮扶计划从全区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及其他困境儿童中筛选10名心理问题较严重的困境儿童,结合其实际情况,开展至少6次一对一心理个案干预。促进儿童心理健康发展和正确价值观的形成。心理个案帮扶在达成预期效果后,形成至少1个代表性案例,为同类工作提供可借鉴经验并推广。(为保障专业性与实效性,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必须交由专业心理工作者实施所有帮扶活动均需建立档案,详细载明干预前基础信息及干预后的具体成效

节日慰问。利用春节、六一儿童节期间,从全区流动儿童、城乡留守儿童、低保家庭儿童、低收入监测对象家庭儿童、监护缺失儿童等困境儿童群体中,筛选不少于50名慰问对象,按每人600元标准发放慰问物资(其中含500元助学金及100元学习用品)。(学习用品需结合儿童实际需求采购,慰问工作可通过集中开展或入户走访两种方式进行)

品牌宣传倡导。通过新闻媒体、自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系统性地宣传“童伴情深”的项目理念、活动成效与感人故事,提升项目品牌公众认知度与社会影响力,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关注并支持流动、留守儿童关爱事业。

三、采购资金及要求

本次购买服务项目资金不超过13万元,项目不接受分拆或联合申报。

四、承接主体及相关要求

(一)申请机构须为在本地民政部门完成注册登记,且自注册之日起已满一年的社会组织。

(二)社会组织服务对象主要以未成年人为主。

(三)注册登记满两年及两年以上的社会组织,须提供连续两年年检合格证明。

(四)申请机构须具备在流动留守儿童关怀、儿童早期教育服务、社区服务或社会工作领域开展项目的经验,项目执行中未发生过违规违法或过失行为。

(五)申请机构须具备独立的财务管理能力,配备财务工作人员,并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申请机构须设立有本机构线上传播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或网站等。

(七)过去三年结项中,在财务审核中出现疑似财务造假的机构一律不得申请。

五、实施程序

(一)申报。各承接主体结合自身实际,根据项目要求和群众实际需求着眼设计,坚持公益性,不以营利为目的,确定服务项目,按照要求向东坡区民政局提交申报方案。

(二)评审。东坡区民政局在收到各承接主体报送的申报方案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评审会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和方案。

(三)立项。东坡区民政局与相关承接主体签订东坡区民政局购买公益服务项目合同,明确所购买服务的范围、标准、数量、质量要求,以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合同签订后,项目正式立项。

(四)执行。各承接主体按照项目申报方案和合同严格履行义务,按合同进度按时完成项目服务任务,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东坡区民政局对项目实施全程跟踪、指导和督查,并按照合同和项目实际执行情况拨付资金。

(五)评估。项目执行结束后,承接主体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总结评估申请书,并将项目实施汇总资料和项目资金审计报告一并报送东坡区民政局,东坡区民政局根据服务方案、合同要求、项目督导给出结项评定。

六、申报资料

(一)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复印件);

(二)社会组织内部管理、监督、财务管理等制度;

(三)社会组织项目申报方案(含活动安排,人员配置及分工等,另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购置保险方案、志愿者培训方案、应急方案等);

(四)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社会公益服务经验证明(至少一份,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

(五)社会组织详细情况介绍(含场地、设施、机构宗旨、服务范围、获得荣誉、人员构成等);

(六)社会组织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合格以及上一年度机构年检合格证明;

(七)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七、购买须知

(一)项目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17:00。

(三)承接主体须配合东坡区民政局做好日常督导工作。

(四)申报方式:仅接受现场报名申请,申请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二楼206办公室(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一环东路169号),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熊老师,联系电话:35019206

邮箱:504510877@qq.com

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

2025年9月17日

上一条: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规划许可“一书三证”发放情况公示表(9.15) 下一条: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关于购买2025年“为你而来 相伴成长 苏韵托管”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项目服务的通知

关闭

蜀ICP备12002995号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