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眉财农〔2023〕20号)下达东坡区2023年第二批中央衔接资金361万元(其中350万元用于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安排)、省级衔接资金24万元;《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眉财农〔2023〕14号)下达东坡区市级财政衔接资金459万元。东坡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局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和《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川财农〔2022〕61号)相关规定,结合2023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牵头对2023年第二批中省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494万元)项目进行了确定安排。
为进一步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眉山市东坡区2023年第二批中省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公示如下。
监督电话:02838293509,意见收集人:邓松,联系电话:02838203603,电子邮箱:235027501@qq.com,通讯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南湖路40号。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2023年第二批中省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
眉山市东坡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