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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第1批建设用地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通告

责任编辑:东坡区政府办1  文章来源:东坡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0-08-10  点击:

眉东府通〔2020〕29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第1批建设用地涉及眉山市东坡区三苏镇、崇礼镇、复兴镇、尚义镇、思蒙镇、修文镇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

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第1批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集体土地范围

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第1批建设用地涉及眉山市东坡区三苏镇丛林村5组,崇礼镇蟆颐村1、2、3组,复兴镇红五星村13组,尚义镇全意社区4组,思蒙镇平山村3组,修文镇铝城社区5、8、25、27、28组,面积合计31.2915公顷(具体征收面积见附表)。

三、土地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四、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9月5日由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土地现状及地面附属设施、拟征收面积范围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拟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第1批建设用地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分类面积表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0日


附件

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第1批建设用地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分类面积表

单位:公顷

权属单位

小计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合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它农用地

三苏镇丛林村5组

0

0

0

0

0

1.9688

1.9688

小计

0

0

0

0

0

1.9688

1.9688

崇礼镇蟆颐村1组

1.5544

1.1615

0.0181

0.2263

0.1485

1.2417

2.7961

崇礼镇蟆颐村2组

14.0569

12.0037

0.7178

0.2826

1.0528

2.6873

16.7442

崇礼镇蟆颐村3组

3.0871

2.7609

0

0.0861

0.2401

1.7211

4.8082

小计

18.6984

15.9261

0.7359

0.5950

1.4414

5.6501

24.3485

复兴镇红五星村13组

0

0

0

0

0

0.246

0.246

小计

0

0

0

0

0

0.246

0.246

尚义镇全意社区4组

0

0

0

0

0

0.1542

0.1542

小计

0

0

0

0

0

0.1542

0.1542

思蒙镇平山村3组

2.5062

0.4554

1.0466

0.9646

0.0396

0.0028

2.509

小计

2.5062

0.4554

1.0466

0.9646

0.0396

0.0028

2.509

修文镇铝城社区5组

0

0

0

0

0

0.1872

0.1872

修文镇铝城社区8组

0.5098

0.469

0

0

0.0408

0

0.5098

修文镇铝城社区25组

0.0932

0.0857

0

0

0.0075

0

0.0932

修文镇铝城社区27组

0.7847

0.53

0.0771

0

0.1776

0.1384

0.9231

修文镇铝城社区28组

0.3517

0.2897

0.017

0.0198

0.0252

0

0.3517

小计

1.7394

1.3744

0.0941

0.0198

0.2511

0.3256

2.065

合计

22.944

17.7559

1.8766

1.5794

1.7321

8.3475

31.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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