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2日至10月1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眉山市东坡区信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23日,巡察组向中共眉山市东坡区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信访局党组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严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一是把牢整改方向,始终聚焦政治建设,坚持党性原则,问题照单全收,紧扣建设政治机关完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要求,务实措施,做到违纪必问、违规必追;二是强化整改主动,加强组织领导,高位统筹、层层落实、全员参与,坚持重点抓、务实抓,实行专题抓,建立月提醒、月交帐、月更新的督改机制;三是注重整改实效,坚持举一反三,通过整改具体问题解决预防类型问题,一对多举措全面彻底补短板、堵漏洞。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亲自过问,亲自谋划统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审定整改方案,亲自检查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做到带头整改,主动担负47%的具体整改任务的牵头责任,带动75%反馈问题完成整改;做到表率整改,上火线、下深水,亲自调研,建立并坚持每月分析形势、研究工作机制。
截至7月15日,巡察反馈的2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1个、需进一步整改5个、因客观原因不具备完成整改条件1个;巡察移交的信访件1件,已办结。通过巡察集中整改,制定措施62项,建章立制3个,修订完善制度12个,清退违规违纪款0.141(万)元。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主要问题1: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不到位,推动督促信访工作联动协调机制不够扎实。
具体问题(1):强化理论学习的政治自觉性不够。存在“一少一多”现象,2021年至2024年8月召开党组会议57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仅2次;2023年3月21日单次打捆学习内容多达14个,均为标题式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合理安排学习内容,1月开始结合实际认真安排上会学习内容,2025年上半年,召开党组会9次,单次学习最多5个内容,且做到认真学、研讨式学;二是3月21日党组会议、3月28日中心组学习会议分别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指示批示。
整改时限:第一项在2025年6月30日前已完成,第二项在2025年3月29日前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2):贯彻党对信访工作全面领导的政治责任感不强。压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工作力度不够,“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效果不佳。整改情况: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活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2025年上半年,排查矛盾风险1222件、化解1216件,登记信访量同比下降。
整改时限:在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需进一步整改。
具体问题(3):破解新时代信访工作难题措施不力。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不扎实。具体有效措施缺乏,引发信访事项根源长期存在。
整改情况:加强信访工作研究和督办,上半年,聚焦信访重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10次,推动化解信访突出问题72件。
整改时限:在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需进一步整改。
主要问题2:
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有差距,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不到位。
具体问题(4):信访工作质效不高。一是重复来访率居高不下,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够。二是个别信访工作指标不达标。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初件首办责任落实,对初件盯着办、催着办,截至7月15日,申诉求决类初件信访途径一次性办结率100%;二是每月分析信访指标,针对性查补弱项指标。
整改时限:在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需进一步整改。
具体问题(5):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力度不够。一是制度落实不到位。2024年召开法治化工作调度会仅1次,且未按省信访联席会议要求逐月向区信访联席会议汇报进展情况。二是工作专班不专,制度机制不健全,合力未形成。
整改情况:一是紧跟中央、省、市对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要求和步调,强化工作调度和汇报,今年上半年,召开全区信访联席会议全体会议3次,会上同时对信访法治化工作进行了强调安排,每月汇总法治化指标情况,形成信访工作综合报告,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二是强化五个专班,加强会商研判,每月调度五个专班法治化推进情况,强化推进合力,上半年我区法治化指标完成情况总体良好。
整改时限:第一项在2025年6月30日前已完成整改,第二项在2025年4月28日前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6):逐案跟踪问效督导全覆盖不到位。一是未建立健全信访督查专员制度。未按《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问责实施办法》开展常态督查督办,全覆盖不到位,2022年联合督查2次,常规督查2次,2023年联合督查仅1次,未开展常规督查,未建立督查督办台账。二是存在超期及办理信访件不规范等问题。抽查2023年度复查类案件21件,有15件超过省政府规定的期限出具是否《受理告知书》送达信访人,占比71%。信访事项办理中存在内容表述不严谨、佐证材料不齐全,系统操作不规范等错情。如,2022年一信访事项“告知内容”栏无不予受理告知内容,以“详见附件”代替告知文档。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区委编办争取,建立健全信访督查专员制度,由于编制限定,目前仍未配备;二是按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加强信访常规督查,今年对各镇街开展全覆盖专项督查2次;三是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落实活动,严格落实有关信访事项办理要求,定期开展业务自查,今年自查业务2次,指导镇街改进业务4件次,截至7月15日,全区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100%,复查11件,均按规定办理,出具相应文书,同时加强审核把关,信访事项办理中杜绝了表述不严谨、材料不齐全、系统操作不规范等错情。
整改时限:第一项因客观原因不具备完成整改条件,第二项、第三项在2025年6月30日前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信访督查专员制度因客观原因不具备完成整改条件,其他的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3:
践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不够到位,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
具体问题(7):对社情民意、信访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不够主动。一是汇集研判社情民意不到位。未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立意见类提案议案纳入人民建议意见征集台账管理,未将意见建议分类登记。二是发挥信访工作参谋助手作用不够充分。2021年以来,党组分析研判信访形势仅1次,提供决策参考仅2件次,未逐年编制信访情况报告。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汇总分析信访事项中的群众意见建议,截至7月15日,收到人民建议意见2条,办结2条;二是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意见类提案,纳入人民建议意见征集台账管理并分类登记,截至7月15日,收集人大代表建议81条、已办结80,收集政协委员建议94条、已办结14条;三是党组至少每半年分析研判信访形势,重大信访问题、重要信访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建言献策,截至7月15日,党组会议分析研判全区信访形势5次,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分析通报形势1次,召开全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通报形势、部署工作3次,向区委常委会报告2次,向区政府常务会报告7次;四是编制信访情况年度报告,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信访工作报告。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在2025年7月15日前已完成整改,第四项在2025年1月21日前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8):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还有差距。一是运用追责问责机制不充分。针对少数单位矛盾频发,突出问题较多等情况,发工作提示函、提醒函多,约谈党政主要领导少,落实追责问责机制少,无追责问责建议情况。二是对目标考核重视不够。2021年信访工作基础目标绩效考核总分13分,个别镇的得分与对镇的年度评价不相匹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三项建议”权力的运用,针对信访工作质效严重不佳情况,及时约谈相关单位责任人,对其中的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截至7月15日,提出工作建议35个,全区未发生严重信访工作后果情况,故未提出监督追责建议;二是结合省、市年度考核方案优化信访工作考核方式、内容,今年年初完成对2024年度全区信访工作目标考核打分,做到实事求是、奖优罚劣。
整改时限:第一项在2025年7月15日前已完成整改,第二项在2025年1月20日前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4: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还不到位。
具体问题(9):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不到位。一是专题研究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二是新闻发布制度不健全。未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明确新闻发布机构、新闻发言人。三是通报制度执行有差距。自2022年以来未按要求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四是考核机制还不够完善。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2025年3月27日党组会议听取了全局思想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研究部署了本单位思想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本单位新闻发布制度,2025年4月29日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区信访局新闻发布制度》,明确发布机构(发言人)、发布原则、发布内容、发布方式、发布纪律等内容;三是每年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2025年3月27日,党组会议听取了全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报告,并于会后将报告通报全局;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内容,2025年4月25日党组会议上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时限:第一项在2025年3月27日前已完成整改,第二项在2025年4月29日前已完成整改,第三项在2025年3月28前已完成整改,第四项在2025年4月30日前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主要问题5: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具体问题(10):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度不够。一是2021年、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内容相近,且这两年均只召开两次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还有差距。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先印发后上会,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未上党组会研究。二是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不扎实。2021年以来,未按区纪委相关要求扎实开展年度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存在部分干部用业务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代替廉政风险问题的情况。2024年信访局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中,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人员均未按区纪委《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通知》要求进行查找,排查结果未按规定审核,也未经党组会议研究审议。
整改情况:一是每季度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季度党组研究党建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重点安排,同时强力安排部署“严、转、树”作风建设巩固提升行动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二季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并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后印发落实;二是督促全局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从严审核,对排查走过场、不到位的督促整改5人次,并在2025年5月27日党组会议上研究审议,全局共排查风险点38个。
整改时限:第一项在2025年3月21日前已完成整改,第二项2025年5月27日前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11):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仍然不强。2023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涉及“三重一大”议题时,未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与监督。
整改情况:凡涉及“三重一大”议题,均提前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2025年主动邀请了3次。
整改时限:在2025年6月30日前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6: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
具体问题(12):工作要求不严。一是审核把关不到位。2021、2022、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人未对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审阅签字。又如2024年5月制发的《东坡区信访事项评查操作办法(试行)》照搬市信访局相应文件。二是个别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多年度述责述廉报告雷同。党组班子成员、副局长张黎敏2021、2022、2023年度述责述廉报告雷同,接访股股长段晓刚、区群众工作中心负责人蹇燕江2022、2023年度述责述廉报告雷同。三是引用废止条例。《廉洁自律准则》与《廉政准则》不清,党组书记、局长汪学东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四季度、2023年第四季度、2024年第一季度向区政府党组的述责述廉报告中,引用已废止多年的《廉政准则》。
整改情况:一是对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认真审阅并签字,2024年12月,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2024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审阅把关并签字;二是加强文字材料的审核把关,及时纠正,未再出现层层发文、照搬照抄、引用不正确、错别字及行文不规范等问题;三是严格按照《东坡区信访局文件办理错情考核办法》落实错情处罚,2025年2月,办公室分管领导、主任先后对出现错情的同志进行工作提醒,并召开办公室会议总结教训。
整改时限:第一项在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整改,第二项在2025年2月28日前已完成整改,第三项在2025年2月25日前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13):工作作风不实。一是部分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淡薄。2023年11月,一接访干部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在接访大厅与信访人发生争执,被信访人举报,严重影响信访干部形象。二是责任心不强,归档资料不规范。2023年5月办理一信访案件的档案资料中,存有其他信访案件相关资料。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接访作风建设,3月20日,接访工作分管领导组织接访干部进行规范化培训;二是对群众反映的接访工作简单粗暴问题,及时提醒相关人员,视情节进行约谈、移交违纪线索等,2月6日,分管领导组织群众工作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体谈心谈话,提醒要热情、耐心接待群众;三是开展已办理案件档案自查,及时纠正错误,对出错相关人员进行提醒,严防此类情况再发,3月—5月,办案股牵头,组织对2024年以来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了逐案梳理检查,未发现明显错情,并于5月整理归档;四是加强报告审核,对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报告“带病”报走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截至7月15日,未出现“带病”报走情况。
整改时限:第一项在2025年3月20日前已完成整改,第二项、第四项在2025年2月28日之前已完成整改,第三项在2025年5月30日前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7:
内部管理不规范。
具体问题(14):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保密制度体系实效性不强,未及时修订完善保密制度,涉密人员管理不到位,未建立涉密人员动态管理台账。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保密工作制度;二是加强涉密人员管理,建立涉密人员动态管理台账。
整改时限:在2025年2月28日前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15):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油耗登记与派车登记不符。如,《区信访局车辆加油登记表》显示:2023年3月10日、3月11日分别加油近50升,公务用车使用登记显示3月10日无使用公车记录。二是派车登记台账内容不全,多页有涂鸦。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5日“驾驶员”一栏空白,2024年公车使用登记台账每页“用车股室(人)”一栏都有空白;2022年6月29日、10月13日、2024年1月17日登记页面有涂鸦。
整改情况:一是对公车驾驶员开展工作培训,强化工作要求,经查,2023年3月10日、11日(周六),公车多次因公往返双流机场,但未及时登记,今年2月,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先后对驾驶员进行了专门工作提醒及公车管理使用培训,特别要求要及时如实登记使用情况;二是定期开展公车管理使用检查,办公室主任每个月对公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整改时限:在2025年2月28日前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16):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一是报账要素不齐。2021年9月付工作餐费604元、556元,未附就餐人员名单。2021年9月付接待费1041元,菜单无经手人签字,接待方案无领导签字。2022年9月接访大厅购空调24000元,无采购备案表。二是账务处理有误。2022年6月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4—5月食堂餐费18280元有误,收回退款,12月付支持包保社区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经费10000元有误,收回退款,收入科目应做原方向负数对冲,此凭证为重复列支。2023年账务处理有误,造成银行存款为负数。三是违规发放差旅费。2021年5月违规发放机关16人5月12—13日党史参观学习差旅费1280元;2024年2月付差旅费11640元,部分公务出差审批单无领导签字;2024年4月付1人4月2日—4月3日乐山、南充信访法治化考察学习差旅费40元,同时5月9日付4月区内外差旅费21515元中,发放该干部4月2日出差万胜差旅费130元;2024年1月—7月,在有派车记录的情况下,违规向驾驶员发放区内差旅费(私车)。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报账凭证审核,凡要素不齐的一律退回,截至7月15日,未再出现缺项、缺页、无领导签字等违规报账情况;二是清退违规报销的账款,2025年2月清退了2021年发放的党史参观学习差旅费1280元、2024年发放1干部的4月2日出差万胜差旅费130元,合计1410元,另外,本单位公车仅一辆,当城区公务和乡镇公务(需进村入户)冲突时,鉴于村组路况复杂,则安排驾驶员驾驶私车送干部下乡,公车由领导干部以外的其他人员驾驶;三是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3月12日,分管领导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了财务相关规定和报账流程、注意事项。
整改时限:第一项在2025年7月15日前已完成整改,第二项在2025年2月28日前已完成整改,第三项在2025年3月12日前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17):合同签订不严谨。聘用人员合同签订中,存在乙方姓名前后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合同的审核把关力度,及时纠正错误,坚决杜绝法律问题。
整改时限:在2025年2月28日前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主要问题8:
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有差距。
具体问题(18):议事决策不规范。一是议事制度不完善。2021年4月制定的《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未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相关要求,将“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等重大事项”列入议事决策事项范围。二是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会议集体审议。如,2021年、2024年临聘人员续聘事项未上党组会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对《区信访局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将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等重大事项列入议事决策事项范围,并经党组会审议通过;二是2月,局党组对集体领导工作进行了强调,今年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要求,做到了应上会尽上会,集体研究决定,凡是资金和人事工作均上了会。
整改时限:第一项在2025年4月25日前已完成整改,第二项在2025年2月17日前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19):党的组织生活不严肃。一是民主生活会方案未结合实际制定。局党组《2023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未按照本单位实际进行认真制定,抄袭《眉东教办发〔2024〕1号》文件内容。如:“认真梳理是否存在……违规占用耕地……”等表述内容。二是相互批评辣味不够。2022年、2023年班子民主生活会上,4名班子成员中有3人用建议代替批评,甚至将相互批评变成相互表扬。三是双重组织生活长期未落实。局党组书记兼任党支部书记,但未参加2021年、2022年、2024年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会,均由党支部副书记主持。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二是认真筹备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一把手”认真审核把关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事前对相互批评意见提出要求,督促班子成员修改意见2次,强化批评“辣味”,杜绝了变相表扬;三是科学合理安排党内组织生活,确保参会率,做到了应到会无特殊原因尽到会,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均参加了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
整改时限:第一项在2025年1月23日前已完成,第二项在2025年2月10日前已完成,第三项在2025年4月1日前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9:
对党的建设工作重视度不够。
具体问题(20):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缺失。未按要求定期研究党建工作,2021年至2024年9月除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外,无其他党建工作内容。2021年以来,未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未落实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等人员党建工作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将党的建设重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研究内容,2025年上半年党组会议2次研究党建工作;二是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等人员的党建工作责任,于3月21日党组会议审议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时一并审议通过。
整改时限:在2025年3月21日前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21):党支部基础工作不扎实。支部手册记录不规范,“三会一课”流于形式。2021年1月至2024年9月支部手册中,均未记载组织生活会考勤情况。经抽查2022年—2024年党支部手册,支委会会议记录显示记录人与实际记录人不一致。经谈话了解,支委会未按要求每月召开,多数记录为补填写,存在弄虚作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认真召开支委会、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书记、班子中的党员同志认真准备党课,2025年上半年高质量上党课3次,严格组织生活考勤并完善了考勤记录;二是明确记录人员,做到登记的记录人与实际记录人一致,同时如实规范记录支部活动。
整改时限:在2025年6月30日前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22):主题教育未坚持常态化。未研究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机制。截至2024年10月,党组、党支部、党员大会均未组织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区信访局党组《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及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教育机制的方案》,并经6月30日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二是在党组、党支部、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2025年3月21日党组会议、2024年10月24日支委会议、2025年2月17日主题党日活动(所有党员参加)、2025年4月15日党课上学习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三是严格按要求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党组强力组织领导,研讨学习12次,上专题党课3次,整改查摆问题34个。
整改时限:第一项在2025年6月30日前已完成整改,第二项2025年3月21日前已完成整改,第三项在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10:
选人用人工作不扎实。
具体问题(2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严格。出台的干部工作制度规定未经党组研究决定,如2022年5月5日印发的《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未见党组会讨论审议记录。执行选人用人政策制度规定不严格,如2022年2月22日,任命蹇燕江为区群众工作中心主任时,未按要求开展研判和动议、推荐、民主测评等环节,而是由党组直接任命。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如2024年未开展平时考核。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眉山市东坡区信访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并在2025年5月27日党组会议上审议通过;二是严格按照《眉山市东坡区中层干部配备办法》规范选拔配备中层干部,截至7月15日,已完成将现中心负责同志蹇燕江从工勤技能四级岗位转岗聘用到管理岗位九级相关工作,在今年内按规定程序完成中心副主任配备工作;三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每季度开展考核,今年一季度开始对干部开展平时考核,目前已完成二季度平时考核,将持续坚持干部平时考核制度。
整改时限:第一项在2025年5月27日前已完成整改,第二项在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第三项在2025年4月10日前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需进一步整改。
具体问题(24):选人用人基础工作不规范。存在党组会人事议题记录不够严谨、有纪要无记录,记录不完整、纪要与记录时间不一致等不规范现象。如2023年5月第八次党组会议研究拟晋升八级职员考察人选会议纪要日期是5月25日,会议记录日期是5月23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选人用人工作,严谨记录、完善资料,在今年5月转岗聘用中心负责人、7月推荐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工作中,从严避免了记录、纪要等错误;二是综合记录、纪要、请示等归档资料,更正错误,经比对,仅记录上为5月23日,其他资料均为5月25日,记录日期更正为2023年5月25日。
整改时限:第一项在2025年7月2日前已完成整改,第二项在2025年2月7日前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具体问题(25):执行机构编制工作不到位。下属事业单位眉山市东坡区群众工作中心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整改情况: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待今年中心副主任配备工作完成后进行法人登记。
整改时限:在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需进一步整改。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主要问题11:
巡察整改工作重视度不够,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
具体问题(26):巡察整改工作重视度不够。一是2021年1月印发的《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未经局党组会议集体审议。二是党组主要负责人巡察整改“亲自抓”还有差距。《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信访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及其附件《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信访局反馈问题整改推进台账》显示,在开展上轮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等应由党组主要负责人牵头整改的问题,安排给了其他班子成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局党组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该上会审议的上会审议,2025年2月20日党组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信访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应牵头整改的责任,此次区委巡察整改任务中落实了党组书记32项牵头整改责任。
整改时限:在2025年2月20日前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27):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一是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尚有“认真开展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未按要求落实,“每季度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严格发文,层层审核把关”等整改情况未做到长期坚持。1.局党组制定的整改措施“每季度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长期坚持。2.重大事项未做到应上会尽上会。如,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大额资金使用、临时人员续聘等事项。3.发文审核把关方面。如,眉东信联办报〔2023〕39号文件与眉东信联办报〔2022〕42号文件,二者发文机关不同,但均使用“眉东信联办报”。眉东信报〔2023〕166号文件中,标题及正文均存在应发现而未发现的明显错误。二是财政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面。2021年7月7日,收到区财政“三公”经费专项检查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后,于7月9日回复《关于专项检查“三公”经费的整改报告》中表述“重新修订了《内部管理制度》”,实际未及时修订,党组会议也未审议。且后续修订后的“三重一大”制度也存在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巡察整改长期、长效机制,印发了《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二是坚持每季度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应上会尽上会,2025年上半年,党组会议审议“三重一大”主要涉及巡察整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工作制度、干部任免推荐、资金使用、信访重点工作等内容;四是围绕拟文、审核等环节开展办文培训,2025年4月由办公室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办文培训;五是修订《内部管理制度》(包含上下班、办文办会、请示报告等9项制度),并经2025年4月25日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在2025年3月21日前已完成整改,第三项在2月17日前已完成整改,第四项在2025年4月23日前已完成整改,第五项在2025年6月30日前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运用巡察成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情况
通过巡察整改,全局政治上受到了洗礼、思想上得到了净化、行动上得到了加强,机关建设更上台阶,信访工作再增质效,主要体现在: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上半年,全区登记信访量同比下降,信访有序办结,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信访首办责任压得更实,信访事项马上办、盯着办,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100%,求决类初件信访途径一次性化解率100%;信访干部接访作风得到强化,做到来访必登,热情接待,实现接访工作零投诉。
(三)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方面。攻坚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72件,通过调解手段解决群众矛盾3件。
(四)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党组领导力得到加强,修订《党组议事规则》,集体决策更加科学化、制度化,“三重一大”等制度执行更加有力,上半年召开党组会议9次,做到应上会尽上会;班子更加团结,相互支持、共同维护党的领导权威;干部主动作为意识更强,想着干、边干边想,业务更加精细,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持续深入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化巡察整改成效,确保问题真改实改、长治长效。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通过专题学习、警示教育等形式,推动党组、机关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长期性和严肃性,坚决杜绝“过关”心态。结合信访工作,将重点任务中表现突出问题纳入整改“回头看”清单,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整改成效的重要标尺,确保整改方向不偏、力度不减。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整改落实。针对未完成整改和需长期推进的事项,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明确责任主体、阶段目标和完成时限,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强化整改成效评估,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整改后又反复的问题优先处置、重点攻坚,通过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问题销号,对整改不力或敷衍应付的严肃问责。三是深化标本兼治,拓展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针对共性问题和制度漏洞进一步修订完善,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将整改典型经验融入干部培训内容,推动“当下改”向“长久立”延伸。同时,注重源头预防和系统施治,实现巡察整改与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切实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38227024;邮政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一段35号;电子邮箱:350715530@qq.com。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信访局党组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