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处罚机关
眉山市东坡区思雨商务酒店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眉山市东坡区思雨商务酒店
眉山市东坡区思雨商务酒店从2023年6月20日至2025年9月4日在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松林苑东区第4号楼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警告,并罚款1500.00元人民币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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