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起草全区文化艺术、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相关政策措施、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拟订全区文化艺术、旅游、体育、新闻出版事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以及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旅游、体育、新闻出版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3.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旅游、体育和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促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41.指导、管理公共文化事业,推进文化艺术、体育、旅游、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重点文化、新闻出版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5.指导、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按职责分工开展文物历史文化名城(镇、村)、文化遗产保护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文物安全监管工作,参与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等相关工作;指导、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及艺术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和培训;负责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活动。
7.拟订文化艺术、旅游、体育、出版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对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电影放映、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监管工作;依法监管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和旅游综合执法。
8.研究拟定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培养和完善东坡区旅游市场;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组织、指导全区旅游统计工作。
9.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内对外宣传和国内外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
10.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的监督检查。
11.初审、申报经营出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初审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和星级饭店的评审。监督、检查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服务质量并组织综合治理;指导旅游娱乐工作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12.拟订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负责全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13.负责全区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外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相关案件,承担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4.指导、管理对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文化宣传工作,受委托代表眉山市东坡区签订对外文化合作协定,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协调推动全区新闻出版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领域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5.负责指导全区新闻出版创作题材规划;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新闻出版单位出版物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对全区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数字出版内容和出版活动进行监管;负责推动全区传统出版单位数字化转型。
16.管理指导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核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著作权集体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机构。负责全区报纸、期刊、内部图书资料、音像及电子报刊等出版物管理;负责制定全区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全区印刷复制业、发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印刷业、发行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业态发展。
17.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积极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制定了《眉山市东坡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实施方案》、《眉山市东坡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及《眉山市东坡区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开展乡镇文化站提升和构建全民阅读课题研究,完成创建第一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
(2).加大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投入。东坡区图书馆新增纸质图书5000多册;为23个乡镇文化站各补充1600册图书、8个双面书架、4张阅览桌、24把椅子,238个行政村及64个社区各补充图书100册;为7个村配置电子显示屏;为公益电影放映配置10台流动放映机等;指导乡镇建设13个第二批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广播村村响维护到位,运行良好,并已启动广播到组的工程建设;持续做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并启动全区第一个乡镇(修文镇)的固定电影放映点试点建设工作。
(3).持续开展文化惠民活动。组织开展区级群众文化活动16次,指导全区238个村和64个社区定期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全年下基层开展文化惠民、送文化下乡、美术摄影展览等群众文化活动共14次;心连心艺术团围绕党代会精神、扶贫攻坚、依法治区等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创作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赴基层巡演出共159场,观众达27万人次。其中“爱党爱国满腔热情见行动两学一做真抓实干出成效”的文化下乡慰问演出活动于2016年7月19日在央视《新闻联播》报道播出;全年在285个行政村放映公益电影2885场;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探索“图书馆+”模式,打造“图书馆+咖吧”、“图书馆+风景区”、“图书馆+小区”等模式。
(4).全面实施馆、站免费开放。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全区
2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238个农家书屋和64个社区书屋全部实行免费开放。区文化馆每周开放56个小时,全年共有18支队伍近3万人次来馆参加免费开放活动;区图书馆每周开放63小时,新办借书卡近700个,总借书卡6300多个,接待读者12万余人次。
2.抓实文化惠民扶贫
完成贫困村退出文化室的考核和贫困户收看广播电视工作。为全区80个贫困村各配送100张音像制品和30种期刊杂志。按照 “六有”考核指标,指导全区贫困村全部达标;在没有广电职能情况下,积极主动,配合市文广新局完成全区4279户贫困户共9623人广播电视脱贫工作。全区贫困村、贫困户均已安装电视接收设备;深入农村广泛开展送文化下乡、公益电影放映、为贫困家庭儿童送文具书籍等文化惠民扶贫活动;“心连心”艺术团深入基层创作了“扶贫攻坚”主题文艺作品6个;积极培养农村基层文艺骨干,全年开展乡镇文艺骨干广场舞培训、摄影采风培训、文艺创作培训等10余次。
3.强化文艺作品创作
编辑出版文学季刊《百坡》4期和眉山本土作家文学作品专辑《百坡》第三期,新增“编辑一隅、眉山过往”两个栏目;
策划全区百名优秀公民评选表扬晚会,已成功承办三场晚会,即东坡区“讲故事、传声音——思想文化传播者表扬大会”、“十佳技术能手”表扬晚会和“十佳烈士家属”“十佳自强模范”表扬晚会;深入基层,创作了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20余件。音诗舞《我希望.世界》参加省妇联和四川电视台“国际反家暴日活动”节目录制,小品《自强》参加在西昌举办的“四川省残疾人文艺调演比赛”,获得了省市相关部门的高度认可。区文化馆选送的美术作品《雪晴》获四川省群星奖优秀奖,舞蹈《蝴蝶飞呀》参加四川省第十届“星光灿烂”青少儿舞蹈展演获得金奖,芭蕾舞《白鹭情》获四川电视台2016童星逐梦少儿跨年晚会一等奖。“心连心”艺术团小品《捐》推选全国“群星奖”,小品《送礼》获眉山市第四届戏剧小品(小戏)作品比赛一等奖。区图书馆撰写的论文《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工作实践探索》获得中国西部公共图书馆联合会第三届(2016)年会论文优秀奖。
4.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切实抓好高危体育活动项目的安全监管,加强日常安全“拉网式”大检查,全年确保“零事故”;大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全民健身路径,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72个、全民健身路径145条,在悦兴镇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免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接待健身群众14.6万人次;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投入修建体育场地设施,新建成8片5人制足球场;做好东坡区体育中心、太和体育中心、东坡区体育公园和南门体育公园4个PPP项目前期工作;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61名,先后举办了东坡区中小学生篮球比赛、中小学生田径运动等,承办眉山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眉山市职工篮球比赛等体育赛事;区业余体校代表眉山市参加四川省青少年锦标赛在跆拳道、柔道、游泳三个项目获得三金两银的优异成绩,代表东坡区参加眉山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得高中组、初中组团体总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5.加强文物及非遗保护工作
围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全面完成东坡区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和两次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市、区政府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初步完成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中的涉文物保护工作;完成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苏氏墓地及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悦兴永济桥的保护维修工作,并确定苏氏墓地保护范围,正在实施围墙建设工程;完成眉州武庙回迁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听证会;眉山报恩寺的消防工程已经国家文物局立项;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完成市级第六批非遗项目的申报工作,东坡区共有6项非遗项目经过专家小组的评审,居全市第一;完成第三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的“非遗项目”的组织和展示、展演活动;组织东坡区民间技艺人员参加“中国竹文化节”的展示活动,获奖项目居全市第一;积极配合市、区完成了“第八届中国泡菜博览会”相关工作,组织东坡泡菜文化遗产传承人的选拔、展演及“东坡泡菜文化”主题文艺演出,推送东坡泡菜文化遗产传承人参加湖南卫视“天天向上”栏目组的节目拍摄。
6.打造特色旅游产业
一是推进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完成白马湖养生度假湖泊泄洪道项目的建设规划,桂花湖休闲农业示范园餐厅、停车场、道路等旅游基础设施和休闲娱乐配套设施的重建和改造,“东坡醉月”月季花博览园主体建设,中国泡菜城景区创4A级景区省检工作,水天花月国际度假酒店景观设计和园林景观施工,国瑞皓峰休闲山庄环评和总体规划方案等工作;二是持续打造“五朵金花”。继续完善白马橙花旅游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悦兴樱花旅游区规划,广济桃花旅游区旅游观光道路拓宽、广场美化等建设,三苏梨花旅游区道路拓宽工程,万胜桂花旅游区灌溉管网建设工作;三是积极举办旅游节会。举办了东坡区广济乡第十二届桃花节、悦兴镇第三届樱花季、首届蓝莓采摘节、首届薰衣草节;四是继续推进旅游品牌创建工作。新评定四星级乡村酒店一家,三星级农家乐一家,3A级特色旅游商品购物点一家。
7.推进新闻出版和文化产业发展
完成作品版权登记210件,占目标任务105%;完成全区2个乡镇(柳圣乡、松江镇)出版物数字化发行网点试点建设;全面推进我区正版软件统计和正版软件进企业工作;扎实推进全区文化产业发展,完成双丰包装医药包装制品项目、华亿时光影院、万景追梦城、九巷十坊、大旺山旅游等市级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
8.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管理与综合执法
进一步完善文化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机制,始终保持文化旅游市场执法高压态势。共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执法检查 38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2600余人次,检查网吧、歌舞娱乐、书店、音像店、旅行社、农家乐等经营场所9000余家次,接办“12318”、“12345”、区委书记留言交办等18件;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出版物流动摊点11个,收缴非法出版物3136张(盘),依法查处文化市场违规案件17件,处以警告8家、罚款3万6千元、停业整顿1家、吊销许可证3家、没收违法所得1957元;先后开展网吧市场集中清理、涉旅企业集中清理、“扫黄打非”净网行动、歌舞娱乐场所“禁噪”行动、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等,积极有效地规范了我区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认真开展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的办理,查办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典型意义的重大案件。重点开展了出版物市场规范和整治工作,集中办理4件出版物经营案件。
9.做好综合性工作
我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深化“两学一做”,持续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断深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稳步推进为民服务“1583”扶贫攻坚和“五个一”活动,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强化工作目标管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建设、人才建设、依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普法依法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信访、维稳、禁毒、行政调解、对外宣传、行政效能建设文明示范单位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很好效果。区文旅体新局获得区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竞赛活动二等奖、东坡区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区图书馆党支部被区直机关工委评委“先进党支部”、“十佳党员示范窗口”。
二、部门概况
我局2016年下属二级单位8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区文旅体新局本年收入合计3314.9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6年区文旅体新局本年支出合计33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7.3万元,占28.28%;项目支出2377.6万元,占71.7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314.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17.3万元,增长22.8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1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35.09万元,增长12.9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教育支出0.9万元,占0.0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68万元,占91.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万元,占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1万元,占1.82%;农林水支出3.1万元,占0.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3万元,占4.55%;住房保障支出55.6万元,占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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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眉山市东坡区文化旅游体育新闻出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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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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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分类 |
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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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2,922.60 |
937.30 |
1,985.30 |
|
205 |
教育支出 |
0.90 |
|
0.90 |
|
20508 |
进修及培训 |
0.90 |
|
0.90 |
|
2050802 |
干部教育 |
0.90 |
|
0.90 |
|
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2,668.00 |
819.70 |
1,848.30 |
|
20701 |
文化 |
2,222.40 |
809.70 |
1,412.70 |
|
2070101 |
行政运行 |
809.70 |
809.70 |
|
|
2070104 |
图书馆 |
60.40 |
|
60.40 |
|
2070107 |
艺术表演团体 |
83.50 |
|
83.50 |
|
2070108 |
文化活动 |
128.40 |
|
128.40 |
|
2070109 |
群众文化 |
420.00 |
|
420.00 |
|
2070111 |
文化创作与保护 |
7.80 |
|
7.80 |
|
2070199 |
其他文化支出 |
712.60 |
|
712.60 |
|
20702 |
文物 |
77.00 |
|
77.00 |
|
2070204 |
文物保护 |
77.00 |
|
77.00 |
|
20703 |
体育 |
50.00 |
10.00 |
40.00 |
|
2070301 |
行政运行 |
10.00 |
10.00 |
|
|
2070308 |
群众体育 |
40.00 |
|
40.00 |
|
20704 |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 |
30.80 |
|
30.80 |
|
2070406 |
电影 |
18.80 |
|
18.80 |
|
2070408 |
出版发行 |
12.00 |
|
12.00 |
|
20799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287.90 |
|
287.90 |
|
2079903 |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
32.00 |
|
32.00 |
|
2079999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255.90 |
|
255.9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90 |
8.90 |
|
|
20803 |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6.50 |
6.50 |
|
|
2080302 |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
4.20 |
4.20 |
|
|
2080304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1.50 |
1.50 |
|
|
2080305 |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
0.80 |
0.80 |
|
|
20808 |
抚恤 |
2.40 |
2.40 |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2.40 |
2.40 |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53.10 |
53.10 |
|
|
21005 |
医疗保障 |
53.10 |
53.10 |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9.30 |
39.30 |
|
|
21005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3.80 |
13.80 |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3.10 |
|
3.10 |
|
21307 |
农村综合改革 |
3.10 |
|
3.10 |
|
2130705 |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
3.10 |
|
3.10 |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33.00 |
|
133.00 |
|
21605 |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133.00 |
|
133.00 |
|
216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96.00 |
|
96.00 |
|
2160504 |
旅游宣传 |
37.00 |
|
37.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5.60 |
55.60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5.60 |
55.60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5.60 |
55.60 |
|
|
注: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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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809.7万元,完成预算100%。
3.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图书馆(项):2016年决算数为60.4万元,完成预算100%。
4.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团体(项):2016年决算数为83.5万元,完成预算100%。
5.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2016年决算数为128.4万元,完成预算100%。
6.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6年决算数为420万元,完成预算100%。
7.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16年决算数为7.8万元,完成预算100%。
8.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712.6万元,完成预算100%。
9.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16年决算数为7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电影(项):2016年决算数为1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出版发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55.9万元,完成预算100%。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4.2元,完成预算100%.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5元,完成预算100%.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0.8元,完成预算100%.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2.4元,完成预算100%.
2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39.3万元,完成预算100%。
2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3.8万元,完成预算100%。
22.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3.1万元,完成预算100%。
23. 商业服务业等(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96万元,完成预算100%。
24. 商业服务业等(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宣传(项):2016年决算数为37万元,完成预算100%。
2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55.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2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03万元,下降6.8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5万元,增长4.24%,增加变动的主要原因文物保护、旅游规划、文化市场巡查任务加重;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3万元,下降47.37%,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与档次,减少接待人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3万元,占87.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万元,占12.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3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农村文化事业工作、文化市场勘验许可、文化市场执法检查、旅游规划指导、文物保护、文艺创作、下乡慰问演出、组织参与群众文化、群众体育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15人,共计支出1.7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接待市文广新局检查指导工作共计0.48万元,市旅游局检查指导工作0.85万元,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检查指导工作0.15万元,省市文物局检查指导工作0.2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3万元,比2015年增加97.9万元,增长345.2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8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开放及文物维修保护等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三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3314.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8.教育(类)…(款)…(项):指……。
9.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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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