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城市开发建设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责任编辑:东坡区政府办  文章来源:区开发建设协调中心   发布日期:2019-09-26  点击: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眉山市东坡区城市开发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城市开发办”)是东坡区人民政府派出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承担东坡湖南片区开发建设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全面完成市政工程建设。片区市政工程建设已累计投入建设资金4亿元,除苏堤路绿化工程因航电工程建设未实施外,其余市政工程已实施竣工验收,即将开展综合验收。

  2. 扎实开展安置小区建设和安置入住前期工作。安置小区正大门改建工程,已竣工验收;开展并完成了安置小区房屋质量普查,实施缺陷修复和问题整改;为下一步安置入住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3. 精心推进土地出让和二级开发服务工作。今年7月底和8月上旬,开展两次土地挂牌出让,成功出让6宗土地346.2亩,拍卖成交金额15.283亿元,已到账收入10.6亿元。

  4. 顺利推进其他市政道路建设。苏堤路南延段总投资2300万元,目前已验收并投入运行。苏堤路南延段接千禾大道市政道路总投资646万元,已于今年10月初进场施工,预计年底前可完工并投入使用。

  5. 稳妥推进拆迁扫尾工作。一是法院裁定强制搬迁的杨小华、马春玉和三苏卉园3户已顺利倒房搬迁;二是对未拆迁的王贵芳和代杰明、代公宽、代公义4户继续依法推进;三是协助松江镇开展苏堤南路接千禾大道段市政工程拆迁,共征地约11亩,拆除房屋12;四是规划二路、四路延伸段市政工程建设征地范围、调查登记、测算工作已完成,待落实补偿资金立即组织实施。

二、构设置

眉山市东坡区城市开发建设办公室下属二级单位1个为眉山市东坡区城市开发建设办公室群众工作中心,财政资金由城市开发建设办公室统一核算,不单独核算。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42210.2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996.22万元,增长19624%。主要变动原因是今年增加了项目开支41996.76万元。其中归还铁投项目建设资本金40000万元,第一自来水厂配电房新选址土地出让金597万元,打造绿色基地义务植树开支7.12万元,滨江路南延线建设1392.64万元。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221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46万元,占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996.76万元,占99%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221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46万元,占1%;项目支出41996.76万元,占9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210.2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996.22,增长1962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政府基金拨款收入增加。其中归还铁投项目建设资本金40000万元,第一自来水厂配电房新选址土地出让金597万元,打造绿色基地义务植树开支7.12万元,滨江路南延线建设1392.64万元。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0.54万元,下降0.2%。,变化的原因为公车划拨后,车辆运行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7.63万元,占88%教育支出(类)1.86万元,占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15万元,占0.1%医疗卫生(类)支出9.77万元,占4.6%住房保障支出(类)14.05万元,占6.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3.46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87.63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9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79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4.05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3.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7.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9.01万元、津贴补贴34.77万元、奖金33.09万元、绩效工资4.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98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5万元、住房公积金16.38万元等。
  公用经费45.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万元、咨询费2.14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2.72万元、邮电费1.47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差旅费10.74万元、租赁费0.11万元、培训费2.74万元、公务接待费1.06万元、工会经费1.86万元、福利费3.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4万元、其他交通费10.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9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14万元,占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6万元,占88%。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3.46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划拨。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14万元。主要用于东坡湖南片区开发建设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1.0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2.74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省市区的文件精神,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减少。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6万元,全部为南片区开发建设项目1.0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1996.76万元。主要为归还铁投项目建设资本金40000万元,第一自来水厂配电房新选址土地出让金597万元,打造绿色基地义务植树开支7.12万元,滨江路南延线建设1392.6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并未组织对单个项目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整体支出情况良好,从预算到执行和收入、支出,资产管理和信息公开,都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正常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东坡区城市开发建设办公室2018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46万元,比2017年减少0.54万元,减少0.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区城市开发建设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用不含计提和划转部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眉山市东坡区城市开发建设办公室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眉山市东坡区城市开发建设办公室是东坡区人民政府派出的正科级行政机构,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眉山市东坡区城市开发建设办公室主要承担市政府授权东坡区建设和管理的城市规划区的开发建设工作。

(三)人员概况。单位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2人;实有数为行政编制15人(含拆迁办9人),事业编制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221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46万元,占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996.76万元,占99%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221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46万元,占1%;项目支出41996.76万元,占99%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整体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目标参照部门基本职能,未对单个项目制定绩效目标。2018年预算编制较为准确,并按要求在东坡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预算执行进度按时间表现良好,年中时,大部分单个项目执行概率都在50%左右,年终整体预算完成率为100%,无违规记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本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法律法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使用,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保障了部门日常运转、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存在问题。一是项目经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细致,未对单个项目制定绩效目标,二是无非税收入及上缴 ,三是内部控制不够健全,执行不到位。

(三)改进建议。一是加强预算编制、执行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管理,单个项目的绩效评价落实到具体负责部门,二是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三是及时公开评价绩效管理信息。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出总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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