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东坡区委2018年决算公开信息

责任编辑:东坡团区委  文章来源:东坡团区委   发布日期:2019-09-27  点击:

2018年度四川省共青团眉山市东坡区委员会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9月2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0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8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9

第四部分附表2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3

二、收入总表23

三、支出总表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2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23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3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3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3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23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共青团眉山市东坡区委由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领导全区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区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参与制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意见,对全区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3、参与有关全区青少年事务的政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协助区委、区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工作,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开展各种活动。
5、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
6、参与制定全区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全区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把好青春航向,进一步提升思想引领向心力。一是强化主流思想引导。组织全区共青团组织开展“青年大学习”,团区委干部赴基层团组织开展宣讲,邀请理论教员解读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5次,用党的政策理论为共青团发展定向、铸魂。二是抓好青少年仪式教育。广泛开展“红领巾相约新时代”“不忘初心紧跟党 牢记使命建新功”等主题教育,通过入队、入团及成人礼等仪式教育,让青少年生动了解党、团、队的紧密联系,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受教育青少年3.6万余人次。三是引领青年向善向上。开展“青年铁军勇担当 传承薪火创辉煌”五四系列活动,对接北京大学等名校校友开展“价值教育”,激发团员青年践行五四精神和干事创业热情;举办“争做新时代好少年”第四届眉山故事少年说东坡区比赛,选送3名选手参加市决赛分获一、二、三奖;承办四川省“新时代 蜀少年”青少年文化艺术展演眉山赛区比赛,选送6个节目参加省级决赛,东坡区占3个。四是传承东坡文化。购买社会服务推广“全民阅读”,开展“走进东坡读书沙龙”等活动32次,打造“苏母教子”小剧场等共青团文化产品。五是树立先进标杆。推选吕佳同志为团的十八大代表,吴燕同志为“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韩伟杰为“四川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陈欣雅等2名同学为“四川省优秀少先队员”,张赟同志获“四川省第21届五四青年奖章提名奖”,黄志等7名东坡青年评选为眉山市“四新青年”,引导青年见贤思齐。六是突出共青团声音。高频发稿,截止11月底,共青团工作市级以上媒体上稿172条,其中外宣49条,均超额完成任务。优化“东坡青年”“青年之声”新媒体矩阵,微信关注超5万人、微博关注1.4万余人,积极利用新媒体宣介和传播党的理论成果和伟大成就,“东坡青年”微信公众号综合影响力全省县级团组织排名第15位,名列全市第一位。

(二)聚焦中心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战斗力。

一是聚力脱贫攻坚。开展“新年心愿 青春微力量”“市区暖冬行关爱进特校”“圆梦大学”“助学成才”等活动,整合资金80.2万元帮助951名贫困青少年;动员甄新鲜等青联成员单位广泛参与产业帮扶、技术培训等扶贫行动;新建“青少年之家”5个达16个,通过购买服务,常态开展“四点半课堂”“童伴计划”,用心陪伴成长,创新开展“童伴计划”项目运行管理,形成《东坡区“童伴妈妈”工作考核方案》,要求“童伴妈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离异家庭、行为习惯不良等类别未成年人实行全覆盖走访和跟踪管理,共计300余名农村青少年得到长期监护和关爱;对接“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吸引22支高校大学生志愿者开展“三下乡”“快乐学校”活动,惠及青少年2000余人次。

二是聚力污染防治引导青少年树立环保生态意识,将生态环保知识和社会实践纳入团课队课。开展生态环保统一行动,组织实施环保换一换、送绿进家庭、共建青年林、低碳出行等主题实践活动,新增绿植面积近10亩、送出绿植1040盆,共青团开展污染防治工作被宣传报道35次。

三是聚力风险防范。组建律师宣讲团,开展法律法规、诚信文化、校园安全等教育活动进学校、进团属阵地40次,提升学生和家长风险防范意识。参与防灾减灾,完善区乡村三级应急志愿服务队伍,今年汛期青年志愿者们及东坡紧急救援志愿者协会奔波抗洪一线,为抢险救灾贡献力量。

四是聚力创新创业。围绕民营经济发展,实施“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SYE”小额免息贷款,今年共计推送14个项目到省SYE项目办参加评审,并配备“一对一”的创业导师,自项目实施以来,全区21名创业青年成功申请免息贷款153万,人数和贷款额均居全市第一;助力乡村人才振兴计划,走进农村开展创新创业大讲堂、创业青年论坛、电商培训等活动40次,邀请创业导师为280名创业青年指导创业,服务近3000人次创业青年;打造了“知行梦想家青少年创客学院”,为青少年提供免费公益创新课程24次;新建远成教育、美颖教育、甄新鲜水果电商等5个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合计达15个;新增严显伟、陈岚等10名优秀青年企业家加入创业导师团,导师扩展到40名,开展青年创业巡诊30余次,为青年创业“架桥铺路”;分别在眉职院、四川工商学院建立东坡区青年创业苗圃基地,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利用青年融合大数据平台,联合川内各大高校,招募在校大学生到区级部门、乡镇(街道)、企业等单位实习,共计有110余名大学生、80余个单位参与“逐梦计划”项目。

五是聚力创文创卫。建立“团区委志愿服务队”,组织团区委及下属事业单位30余名党员干部在全国志愿服务网注册成为实名志愿者,注册率达100%,坚持每周到联系社区宣传双创知识、打扫社区卫生、解决群众难题等,共计服务时长260余小时;组织志愿者每周末在启贤广场和湿地公园设置志愿服务点宣传双创工作,共计发放双创宣传册及环保袋7000余份,收回双创调查问卷4000余份,引导群众了解支持“双创”工作;积极落实包保责任制,围绕改善基础设施、美化居住环境、营造创文创卫氛围、关爱老幼等重点内容,力争打造“双创”示范小区。

六是聚力志愿服务优化会节志愿服务,向区委争取,将会节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全区专项目标考核,考核分值正负2分,已建成94人的会节志愿服务队,调度200余人次圆满完成“万科杯”眉山东坡国际马拉松、第十六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暨第十届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等大型会节活动15次;全力实施养老志愿服务,创新组建“四青+一少”的专项养老志愿服务队伍,制定《专项养老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到各乡镇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养老志愿服务活动20余次;调动社会组织参与公益志愿服务,服务范围延伸至乡镇、社区、学校的留守儿童、创业青年、孤寡老人等,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200余次,受益人数近万人次。

(三)深化改革攻坚,进一步提升自身发展内生力。

一是夯实团的基层基础。坚持党建带团建,完成三级团组织换届,顺利召开东坡区第六次团代会,基层代表提高到81%,完善委员提案、重点发言等制度,凝聚更广泛青年蓬勃力量建设繁荣富裕美好人文新东坡;在全市率先制定《关于规范乡镇(街道)团干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快落实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改革工作的意见》文件,规范学校、乡镇(街道)团干部选配管理,落实新任乡镇(街道)团(工)委副书记到团区委上挂1个月制度,落实学校团组织书记、大队辅导员按中层干部配备和管理制度,让团队干部“有为有位”;连续两年开展学校、乡镇、机关等各级团干全覆盖培训,邀请团省委少年部副部长晏祥辉等亲临授课,严格纪律督查和随堂测试,使基层团队干部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全面推进青联改革。顺利完成青联换届,社会组织负责人、新媒体从业者等新兴群体代表增加到36%,完善青年联合会工作制度、委员考核管理制度等,形成更广泛的青年爱国统一战线。三是试点区域化团建。主动融入区域化党建新格局,摸底调研并建立街道青年工作共建委员会,通过议事协商、资源整合、活动共联、信息共享,打造青年身边的共青团,引导青年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原团省委书记刘会英、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调研员梁静等前来调研。四是聚焦重点领域团建。探索建立大口行业团组织,新建教育团工委,领导全区学校团、队组织工作,巩固基础性战略地位。围绕工作中心、产业发展、青年需求,加大非公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领域团建力度。五是全面从严治团。严把团员发展“入口关”,在全市创新实行预发展制度,以“下达名额-上报名单-重点审查-下发编号”替代“下发编号-上报名单”,确保新发展团员的先进性、代表性,2018年新发展团员625名。严肃团内教育和管理,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坚持思想建团,依托“智慧团建”系统,落实从严管团。

二、机构设置

团区委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眉山市东坡区青少年宫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50.6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83万元,增长6.32%。主要变动原因是召开第六届团代会及青联换届,新增会节经费,以及双创绿化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5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5.26万元,占98.4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8万元,占1.5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5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94万元,占32.78%;项目支出235.7万元,占67.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0.6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83万元,增长6.32%。主要变动原因是召开第六届团代会及青联换届,新增会节经费以及双创绿化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45万元,增长4.68%。主要变动原因是召开第六届团代会及青联换届,新增会节经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92.13万元,占84.61%;教育支出(类)45.88万元,占13.29%;医疗卫生支出2.9万元,占0.84%;住房保障支出4.35万元,占1.26%。(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45.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海关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8.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2.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6.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7.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数据来源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预算1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以及严格控制接待经费。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完成预算5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18万元,增长54.55%。主要原因是一次性接待人数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3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内江市关工委调研东坡区关工委工作接待餐费0.51万元(接待具体项目、金额)。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1万元,主要用于内江市关工委调研东坡区关工委工作接待餐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3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年初预算时未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团区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17万元,比2017年减少11.19万元,下降29.1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团区委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团区委无公务车辆。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第三部分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事务(类)海关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

14.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住房保障类(类)住房改革指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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