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共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委宣传部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责任编辑:东坡区委宣传部  文章来源:东坡区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9-09-2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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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8月29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1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7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8

第四部分附件2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2

二、收入总表22

三、支出总表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2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22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制订全区宣传思想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抓好全区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指导全区的理论学习、理论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3、规划、部署全区思想政治工作;针对全区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实际,坚持不懈地抓好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改进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负责先进典型人物的总结、宣传和推广;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4、负责对全区新闻舆论工作的宏观管理,承担重大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5、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对外宣传的方针、政策,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区的对外宣传工作;协调、组织对外新闻发布;加强网络舆情引导。

6、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规划、部署、指导、检查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7、指导、协调全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指导全区精神产品的创作、生产和群众文化体育活动。

8、负责加强全区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制定全区宣传干部培训规划,组织开展对全区宣传委员和宣传文化系统骨干的业务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理论、新闻、出版、文艺等方面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理论武装,凝聚思想共识,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一是加强党管意识形态。在全市首创制定《东坡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6条》,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要“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等一系列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召开全区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大会和专题学习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3月7日,邀请中央党校陈冬生教授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讲座,党员干部反响热烈;召集区委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4次,专题分析研究意识形态领域的新形势;联合区委督查室,对全区各单位、乡镇(街道)开展专项督查2次。二是加强党的理论学习。采取“集中研学+专家讲学+掌上自学+宣讲广学”等多种学习方式,切实将各级各部门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召开中心组学习会1000余场,印发、发放学习资料10000余本,召开群众“坝坝会”专题宣讲600余场,听众达3万余人次。三是加强主题活动教育。深入推进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主题活动,统一编印学习资料汇编2300余册,组织全区各级中心组开展集中研学500余次,基层巡回宣讲100余场,并积极开展“我为家乡献一策”、职工演讲比赛等活动,丰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形式;5月27日,邀请全国著名文化学者王立群莅眉为全区领导干部读书班学员作《永远的苏东坡》专题讲座,全体学员收获良多。四是加强社会科学建设。围绕区委“五大主战场”中心工作,号召社会科学界广泛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全区兴起调研热潮,申报课题达80余个;进一步加强社科类社会团体意识形态管理,对全区社科类社会团体进行清理,截至目前,全区注册登记的社科类社会团体130个,涉及主管部门22个。

2.强化正面宣传,凝聚舆论共识,大力营造建设繁荣富裕美好人文新东坡良好氛围。一是加强对外宣传推介。坚持“上主媒、聚力量、占阵地”,与《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级媒体主动对接,并作为全省唯一区县与《新华社》签订合作协议,圆满完成了幸福东坡年、万科杯东坡国际半程马拉松赛、县域经济先进县、糖果论坛、晚熟柑桔节、寿苏会、专家生物医药国际高端论坛等35项全区性主题策划宣传任务,全年全区市级以上媒体上稿4555条,其中人民日报4篇,新华社14条,中央电视台19条(新闻联播5条),省级以上境内外媒体上稿3007条;在“第十届中国泡菜食品国际博览会”期间,更是实现东坡泡菜“C位”亮相纽约时报广场和New China脸书账号,进一步提升东坡泡菜国际影响。二是加强媒体抱团融合。启动“东坡区融媒体中心建设”,整合媒体资源,建立以“东坡电视”“眉山日报·东坡新闻部”“东坡区广播电视站”“微东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东坡发布”、“微东坡”新浪微博、新华社“云直播”等为核心的全媒体平台,已实现“一条信息、多重编辑、多平台发布”的初步融合。三是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出台《眉山市东坡区网络舆情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涉区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严格执行7×24小时网络舆情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六四”“环保督察回头看”“扫黑除恶”“非洲猪瘟疫情”等10余个敏感节点舆情监测,全年共监测涉区舆情信息3000多条,研判预警1200多条,有效处置了“3.9滨江大道交通事故”“东坡岛拆迁安置”“岷江汤坝航电环保”等16起热点敏感舆情,没有发生一起在全国全省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网络舆情;配合公安部门对我区辖区内重要信息系统、重点网站进行安全执法检查和远程检测180余家次,对13家重要信息系统、4家网站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审核新增备案网站25家,处置网络违法信息300余条,破获“4.9”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5.7”陈某斌等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等刑事案件8起,刑事拘留25人,协调推动全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四是加强社会宣传力度。通过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标语“七进”、“先进典型巡讲巡演”等形式,全力做好党的十九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烟花爆竹、孔明灯禁燃禁放、“东马”、桃花节、樱花节、扫黑除恶、双创等社会宣传,为东坡经济社会营造了良好发展氛围。

3.强化文化引领,凝聚发展共识,强力推进社会主义文化文艺繁荣发展。一是加强文艺之家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文联下属文艺家协会管理和发展,新成立区青少年作家协会,指导完成区作家协会、区书画协会、区戏曲协会等10个协会的换届选举;通过“专家授课+提供平台”等方式,丰富文艺家协会活动内容,今年以来,已邀请著名作家蒋子龙、《星星诗刊》副主编洪君默等作专题讲座4场,举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活动之书画展、摄影展等活动20余场。二是加强文化产业发展。今年以来,全区文化产业经营单位1172家,其中,演艺业10家,娱乐业271家,数字内容服务18家,文化活动和会展业72家,创意设计业548家,艺术品与工艺美术业86家,文化投资运营和园区、基地1家,文化制造业116家,全区文化产业累计完成投资42.71亿元,完成全年任务比率102.4%。三是加强文艺创作扶持。鼓励支持区内文艺人才参与国家、省、市重点文艺创作、重要展演,其中,区音舞协创作的舞蹈《东坡牧牛》参加四川电视台“六一精品展演”,区摄影家协会会员入选“眉山市第二届樱花节”摄影展作品25张,区作协会员在各级刊物发表诗歌作品200多首。是加强文化惠民演出。通过文化惠民季、一月一次特色文化活动、乡村春晚和组织“心连心”艺术团深入基层开展巡演等形式,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今年以来,指导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乡村春晚330余场,区“心连心”艺术团开展各类演出100余场,其中,于4月中旬应邀参加“川疆人民心连心•川剧文化惠民演出”主题演出3场,观众2万余人。是加强遗产挖掘保护。配合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积极开展第四批区级文物保护申报,申报11处文物点;完成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配合省考古院完成恒大、万景、鹭湖国际房产项目文物保护发掘工作,共出土近100余件文物;举办首届“2018眉山·东坡非遗节”,并面向全区群众广泛开展摄影大赛、非遗巡展、非遗讲堂、“苏东坡传说”故事大赛、川菜技艺展示品尝、非遗技艺体验等系列展演活动20余场,观看群众达10万余人次。是加强特色活动打造。配合协办“2018眉山东坡文化国际学术高峰论坛暨四川音乐周”,完成3个分会场会务工作,100余名海内外苏学专家应邀参加;举办苏东坡诞辰981周年“寿苏会”和“2018年东坡区迎春美术、摄影作品展”等特色品牌活动;引进《向幸福出发》《黄金100秒》栏目莅眉选拔,李平参加央视《向幸福出发》栏目录制,辣妈组合参加央视《黄金100秒》栏目演出;持续开展“全民阅读进校园”和“全民健身进校园”活动,覆盖全区31所农村少年宫学校。

4.强化创建惠民,凝聚文明共识,实现美好幸福文明和谐家园共建共享。一是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立东坡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查、问责办法”、《眉山市东坡区创文创卫包保责任制志愿服务活动方案》等,落实40名县级领导,72个区级部门,3000余名机关干部包保43个社区、550个网格,开展一周一督查,确保职能部门、包保部门、街道社区落实同创同责,并将创文工作纳入全区专项目标,实行最高专项分值10分值考核。二是加强基层细胞创建。启动新一轮文明单位(村社)创建工作,全区申报创建2018-2020年市级文明单位9个,市级文明村社23个,区级文明单位3个,区级文明村社25个;指导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村社)开展好“亮牌子•美环境•树形象”主题活动;积极向上推荐市级文明家庭16户;创建市级文明校园4所,区级文明校园21所。三是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全力打造“道德之城”,持续开展“东坡好儿女”“道德模范”“文明家庭”等品牌评选表扬活动,已评选出“东坡好人”14名,其中4人荣登“眉山好人”榜,3人荣登“四川好人”榜;落实《东坡区关爱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区级以上道德模范、市级以上“身边好人”、全区十佳志愿者21名先进典型参加体检;组织区心连心艺术团取材“东坡好儿女”事迹创作,深入机关、学校、村社开展巡讲巡演,截至目前,创作节目10余个,开展巡讲活动30余次。四是加强文明阵地建设。加强志愿者站点建设,完成区志愿者服务中心和东坡中学、东坡区图书馆、东坡区烈士陵园等四个志愿者工作站点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阵地建设,指导全区各乡镇、街道打造核心价值观宣传阵地86个,打造眉师附小、白马镇对坡村、三苏镇望坡村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3个;积极推进星级文明户创评示范村和移风易俗活动示范村建设,打造了白马镇对坡村、三苏镇陈沟村、太和镇仙桥村、崇仁镇张场村,土地乡永光村、松江镇新民村等“一堂一站一广告”示范点6个。

二、机构设置

1.内设股室6个,分别为办公室、理论股、宣传股、新闻综合股、文艺股、网络管理股。

2.挂靠正科级单位4个,分别是区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与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合署办公)、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3.下属股级事业单位2个,即区网络舆情中心(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区志愿者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954.3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6.78万元,增长1.9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义务植树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95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7.69万元,占94.5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69万元,占5.4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95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7万元,占20.55%;项目支出1552.67万元,占79.4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54.3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78万元,增长1.9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义务植树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7.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4%。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9.91万元,减少3.65%。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三苏文艺奖、东坡区第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等事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7.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57.93万元,占89.73%;教育支出(类)支出145.03万元,占7.8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66万元,占0.04%;医疗卫生支出17.63万元,占0.95%;住房保障支出26.44万元,占1.4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47.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决算为1657.93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支出决算为145.0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决算为17.63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决算为26.44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9.28万元,完成预算1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3.09万元,增长49.91%。主要原因是2018年东坡区经济发展瞩目,吸引大量媒体前来采访。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6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9.28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2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大型活动开展、同级区县单位考察接待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06.6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宣传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1.7万元,比2017年增加40.97万元,增长11.36%。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量增大,新进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宣传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22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委宣传部好儿女表扬晚会、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委宣传部眉山市2019年“百行一家亲 共启新征程”元旦慰问演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第三部分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区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失业、工伤、生育基金的补助(项):指单位给予职工失业、工伤、生育基金的补助。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支出(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指给予企业创业专项补助。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补贴(项):指给遗属的生活补助。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给予职工医疗补助。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单位给予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补助。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指水污染防治支出。

17.住房保障: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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