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环保局关于2016年8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系统导入   发布日期:2016-08-01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 。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8月1日-2016年8月12日。

电话:028-38115141

地址:眉山市杭州北路东坡区环保局建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眉山机械产业园区车城北路道路工程

崇仁镇

眉山南方智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眉山机械产业园区车城北路为城市次干路,长约4533.840米,宽33米,双向四车道,拟用地面积247亩。道路起始桩为(K0+000),由东向西依次途径腾飞路(规划)、迈驰北路(规划)、车城大道(规划)、杉树路(规划)、书院路(规划)和书院西路(规划),终点止于规划工业大道(K4+533.840)。采用沥青砼路面。项目建设包含道路、雨污管网、路灯及道路绿化等,给水、燃气、电力、通信管道按单侧布置于人行道,仅考虑管道的预埋位置。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

采用施工围挡,对项目建设路段进行封闭施工;建设期间定期洒水降尘;运输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应当密闭处理;临时堆置的物料,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在风速大于3m/s时应停止挖、填土方作业,重污染天气停止施工;对开挖的弃方应及时外运回填,制定合理的物料运输路线,采用材料覆盖,避免遗洒和漏失,同时加强主要运输道路的清扫和洒水降尘;外运弃土渣车辆冲洗后出场地;不在现场设置搅拌站,使用商品混凝土;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

二、废水:

1.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和机械冲洗废水、裸露地表及堆放的建筑材料被雨水冲刷产生的含泥浆雨水等,在附近修建沉淀池进行自然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2.本项目施工期间不设施工营地,采用就近租用民房的方式解决,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民房已有处理设施处理。

三、噪声:

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夜间22:00~06:00)及中、高考期间施工,尽量避免午休时间施工,以减小施工对其的影响,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置。

四、固废:

1.项目多余土方用于后期道路两侧及园区市政工程和绿化回填,不设置弃渣场。

2.生活垃圾依托已有环卫设施,由环卫部门清运。

2

眉山机械产业园区车城大道道路工程

崇仁镇

眉山南方智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眉山机械产业园区车城大道为城市次干路,长约3730.670米,规划红线40米,路面宽33米,双向四车道,拟用地面积240亩。道路起于园区内规划车城北路(K0+000),向南途经南车厂,往西南穿越南车厂生活区,止于规划工业大道(K4+533.840)。采用沥青砼路面。项目建设包含道路、雨污管网、路灯及道路绿化等,给水、燃气、电力、通信管道按单侧布置于人行道,仅考虑管道的预埋位置。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

采用施工围挡,对项目建设路段进行封闭施工;建设期间定期洒水降尘;运输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应当密闭处理;临时堆置的物料,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在风速大于3m/s时应停止挖、填土方作业,重污染天气停止施工;对开挖的弃方应及时外运回填,制定合理的物料运输路线,采用材料覆盖,避免遗洒和漏失,同时加强主要运输道路的清扫和洒水降尘;外运弃土渣车辆冲洗后出场地;不在现场设置搅拌站,使用商品混凝土;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

二、废水:

1.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和机械冲洗废水、裸露地表及堆放的建筑材料被雨水冲刷产生的含泥浆雨水等,在附近修建沉淀池进行自然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2.本项目施工期间不设施工营地,采用就近租用民房的方式解决,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民房已有处理设施处理。

三、噪声:

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夜间22:00~06:00)及中、高考期间施工,尽量避免午休时间施工,以减小施工对其的影响,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置。

四、固废:

1.项目多余土方用于后期道路两侧及园区市政工程和绿化回填,不设置弃渣场。

2.生活垃圾依托已有环卫设施,由环卫部门清运。

3

眉山机械产业园区崇仁大道道路工程

崇仁镇

眉山南方智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

采用施工围挡,对项目建设路段进行封闭施工;建设期间定期洒水降尘;运输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应当密闭处理;临时堆置的物料,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在风速大于3m/s时应停止挖、填土方作业,重污染天气停止施工;对开挖的弃方应及时外运回填,制定合理的物料运输路线,采用材料覆盖,避免遗洒和漏失,同时加强主要运输道路的清扫和洒水降尘;外运弃土渣车辆冲洗后出场地;不在现场设置搅拌站,使用商品混凝土;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

二、废水:

1.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和机械冲洗废水、裸露地表及堆放的建筑材料被雨水冲刷产生的含泥浆雨水等,在附近修建沉淀池进行自然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2.本项目施工期间不设施工营地,采用就近租用民房的方式解决,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民房已有处理设施处理。

三、噪声:

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夜间22:00~06:00)及中、高考期间施工,尽量避免午休时间施工,以减小施工对其的影响,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置。

四、固废:

1.项目多余土方用于后期道路两侧及园区市政工程和绿化回填,不设置弃渣场。

2.生活垃圾依托已有环卫设施,由环卫部门清运。

上一条:眉山市东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7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下一条:眉山市东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7月27日已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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