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9号)文件要求,经审核,东坡区企业职工郑张伦、宋超等43人符合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拨打电话:38102657。
眉山市东坡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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