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东府办函〔2023〕11号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市岷东新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扩权赋能,提升镇(街道)基层治理能力,现将《眉山市东坡区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