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

责任编辑: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卫健局 发布日期:2024-05-20 点 击 量: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处罚机关

眉山溢恩诊所购进消毒产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案

眉山溢恩诊所

眉山溢恩诊所于2024年1月至2024年5月7日,购进派特灵®洁尔抑菌洗液、派特舒尔®沙棘油抑菌剂和派特灵®(浓缩型)抗菌剂三种消毒产品时未建立和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违法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

罚款2000.00元人民币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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