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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 文章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8-09 点 击 量:

眉东府办函〔2017〕10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现将调整后的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一)常设委员

主 任 委 员:宋 骥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委员:廖小宁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委 员:窦 斌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帅志军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曾 桦 区行政调解指导中心专职副主任

周崇新 四川洪运律师事务所主任

樊 琼 四川洪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泽刚 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树江 四川清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高松林 四川清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邵旭东 四川维是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立新 四川维是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利华 四川孟鸣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新年 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主任

熊清颜 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律师

任 珂 四川同序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特邀委员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人社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政府信访局。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因案件性质不同被特邀为委员参与案件审理。

二、主要职责

负责审理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具体行政复议工作中由行政复议办公室提交拟定的答复和决定,审查决定行政复议相关制度设计和创新,统筹协调行政复议的重大事项。

三、机构设置

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区政府法制办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区政府法制办内设机构行政复议股为办事办案机构,具体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宣传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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