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东府办函〔2017〕116号
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泡菜盐渍池存液的规范管理,杜绝盐渍池存液乱排乱放,筑牢泡菜产业长足发展的生命线,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开展泡菜盐渍池存液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泡菜盐渍池存液。
二、整治时限
2017年8月30日—9月30日
三、整治内容
对全区泡菜企业厂区内、厂区外的泡菜盐渍池存液规范处理进行集中整治。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全区盐渍池存液在9月30日前全部完成转运至具有专业污水处理设备的地方处理,空池无存液残留,无异味。
(一)区环保局、区泡菜产业局负责协调泡菜生产企业、污水处理厂及时将盐渍池存液运回处理,达标排放。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辖区内盐渍池的监管和巡查,严防盐渍池存液乱排乱放。一是督促盐渍池业主签订存液处理合同(协议),并登记备案;二是落实专人负责监督盐渍池存液转运处理过程中必须采取封闭容器进行转运,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同时建立台账,以便追踪、查询和核实;三是督促业主对空池进行清洗、消毒处理,确保空池清洁卫生,无异味。
(三)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将整治工作情况报区泡菜产业局,区泡菜产业局将根据整治情况汇总后报区政府,由区政府督查室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确保工作整治到位。(联系人:赵成贤,联系电话:18090060901)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