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  策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 文章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8-02-12 点 击 量:

眉东府办函〔2018〕16号

区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区“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对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主动查找困扰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揭短亮丑,逐一核查整改,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自查自纠,重点是核查权力下放不协调、不同步问题,确保真下放、接得住、管得好。(牵头部门:区委编办,配合部门:区政府法制办、区发改局)

(二)开展“红顶中介”清理规范工作自查自纠,重点是核查“红顶中介”隐形变异存在、中介服务收费不规范等问题。(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民政局、区委编办)

(三)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自查自纠,重点是核查收费目录清单不公开、不按标准收费、已取消项目继续收费、巧立名录违规收费等问题。(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

(四)开展工商登记改革工作自查自纠,重点是核查“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政策不落实、工商登记手续繁琐等问题。(牵头部门:区工商分局,配合部门:区委编办、区政府法制办)

(五)开展职业资格改革工作自查自纠,重点是核查已取消职业资格变相存在、变换花样组织考试、培训、鉴定、发证等问题。(牵头部门:区人社局)

(六)开展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自查自纠,重点是核查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落后、科研人员职称评定不合理、科研人员绩效考核不科学等问题。(牵头部门:区科技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七)开展部门间信息共享工作自查自纠,重点是核查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滞后、部门自有业务平台不对接整合、部门数据不共享等问题。(牵头部门:区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办,配合部门: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八)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改革工作自查自纠,重点是核查群众呼声大、反映强烈的公共服务事项设置不合理、办事不便利、奇葩证明、循环证明依然存在等问题。(牵头部门: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九)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工作自查自纠,重点是核查“双随机、一公开”改革不落实、强行摊派任务、以罚代管、弹性执法等问题。(牵头部门:区工商分局,配合部门:区经信局、区政府法制办)

(十)开展建立“放管服”改革长效机制自查自纠,重点是核查管理体制不健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不规范、综合窗口设置推进慢等问题。(牵头部门: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对照要求,开展我区“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行动,并形成重点任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举措,于3月16日前通过党政网公文交换系统(包括盖章文件和电子档)报区政府办。重点任务涉及的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自查自纠。

联系人:张可可,电话:15283761218,邮箱:435489581@qq.com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app下载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