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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解除集中隔离后追踪管理的通知

责任编辑:东坡区政府办1 文章来源:东坡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0-02-10 点 击 量:

眉东疫指办函〔2020〕2号

东坡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掌握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解除集中隔离后身体健康情况,现将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解除集中隔离后追踪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追踪管理对象

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解除集中隔离人员。

二、追踪管理内容

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解除集中隔离后,由隔离点医疗组采取电话回访方式,分别在解除居家观察后第1、2、3、7、14天进行回访管理。

回访人员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解除集中隔离人员进行电话随访,回访内容包括每天监测体温情况,有无咳嗽、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并及时如实填写《眉山市东坡区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解除集中隔离人员追踪管理登记表》,发现异常立即通知属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相关诊治。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解除集中隔离人员追踪管理登记表

眉山市东坡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10日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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