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李旭辉中医诊所向我局申请注销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拟予注销,现将拟注销内容公示如下,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医政医管股或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股(行政审批股)据实反映。
医政医管股联系电话:38298800
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股(行政审批股)电话:38108634
(公示期5日)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2月19号
公示内容:
机构名称:李旭辉中医诊所;
登记号:PDY00261X51140217D2182;
机构地址:眉山市东坡区金鑫东街二段104号;
医疗机构类别:中医备案诊所;
机构性质:营利性;
主要负责人:李旭辉;
诊疗范围:中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