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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注销公示(李旭辉中医诊所)

责任编辑: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卫健局 发布日期:2021-02-22 点 击 量:

兹有李旭辉中医诊所向我局申请注销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拟予注销,现将拟注销内容公示如下,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医政医管股或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股(行政审批股)据实反映。

医政医管股联系电话:38298800

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股(行政审批股)电话:38108634

(公示期5日)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2月19号

 

公示内容:

机构名称:李旭辉中医诊所;

登记号:PDY00261X51140217D2182;

机构地址:眉山市东坡区金鑫东街二段104号;

医疗机构类别:中医备案诊所;

机构性质:营利性;

主要负责人:李旭辉;

诊疗范围:中医科。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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