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东府发〔2019〕5号
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眉山市东坡区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已经区政府第五届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