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  策 > 政府文件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眉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取缔眉山主城区违规占道经营的通告

责任编辑:东坡区政府办 文章来源:东坡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8-11-13 点 击 量:

眉东府通〔2018〕55号


为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取缔眉山主城区违规占道经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临街商场、门店经营者跨门经营、加工制作和展示商品。

二、严禁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堆放物料,从事维修作业、清洗车辆、回收废旧等。

三、严禁临街餐饮店占道经营,坚决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章占道经营。

四、严禁流动摊贩占道摆摊设点,各流动摊贩必须进入农贸市场、自治摊区、定点点位规范经营。

五、严禁任何单位、企业、个人未经审批,擅自举办各类促销、展销活动。

六、夜市规划区烧烤摊点按照创建工作进度逐步取缔占道经营。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五日内由各经营户自行整改,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东坡区人民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集中整治。凡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眉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11月13日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app下载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