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东教体字〔2021〕第002号
案件名称
一氧健身游泳馆违规经营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眉山一氧文体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91511402MA6BDKLM7N
法定代表人姓名
曾继平
主要违法事实
1、现场救生员与公示上墙的救生员不符;2、无强制喷淋。违反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二十四条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元,依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2021年8月19日
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8月11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