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示公告


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拟确定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实施单位的公示

责任编辑: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9-25 点 击 量: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413号)文件精神,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自主申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联合评审,确定支持眉山市东坡区乡情水稻专业合作社等55个农民合作社承担规范财务管理类项目建设、支持眉山市绿盛果业专业合作社等3个农民合作社承担品牌化经营类项目建设、支持眉山百业果业专业合作社等3个农民合作社承担提高农业生产水平类项目建设,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9月29日前书面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28-38290681。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实施单位

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5日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app下载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