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东市监行处字〔2020〕002号
案件名称
黄卫东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以及采购食品未查验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黄卫东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以及采购食品未查验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1、警告;2、处罚款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2020.1.30
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1.1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