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市场监管局关于“黄卫东”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责任编辑: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02-03 点击: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眉东市监行处字〔2020〕002号 |
案件名称 |
黄卫东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以及采购食品未查验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黄卫东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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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黄卫东 |
主要违法事实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以及采购食品未查验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1、警告;2、处罚款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2020.1.30 |
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
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1.15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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