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东市监食罚[2019]136号
案件名称
高复霞(东坡区复霞饭店)
未按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高复霞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未按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警告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2019.12.25
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眉山市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12.2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