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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市场监管局“东坡区复霞饭店”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责任编辑: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01-01  点击: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东市监食罚[2019]136号

案件名称

高复霞(东坡区复霞饭店)

未按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高复霞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高复霞

主要违法事实

未按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警告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2019.12.25

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眉山市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12.2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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