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东市监食罚〔2019〕076号
案件名称
李凯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李凯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1、警告;2、处罚款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2019.8.10
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2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