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东食药监食罚〔2018〕100号
案件名称
四川省眉山市华群食品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四川省眉山市华群食品酿造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管俊华
主要违法事实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1、没收违法所得600元;3、处罚款3000元;罚没款合计36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2018.12.07
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眉山市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11.22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