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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2018(D)-60号地块选址及指标论证报告公示

责任编辑: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  文章来源:东坡区国土资源分局   发布日期:2019-09-04  点击:

太和镇2018(D)-60地块位于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仙桥村二组,用地面积约65亩。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眉山城市北部新城片区控规》,该地块位于太和镇规划区范围外,也未在眉山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无规划用地性质及相关的控制性指标。根据《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年调整完善版),该地块为非基本农田,属于建设用地,可以进行规划建设。根据眉山市东坡区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四十一期会议精神,由原区住建局按程序启动该地块的规划论证工作。2018年8月2日,原眉山市城乡规划局东坡分局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委托四川省远景建筑园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该地块的选址及指标论证报告。

二、论证情况

2018年11月8日,原眉山市城乡规划局东坡分局组织召开了2018年第八次规划设计方案规划技术、建筑艺术专家评审会,专家组认为该论证报告内容基本符合要求,同意通过该论证报告,并提出相关修改意见。2019年8月23日,东坡区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东坡区太和镇2018(D)-60号地块选址及指标论证报告,规划用地性质及相关的控制性指标如下:

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2.容积率:≥1.0;

3.建筑密度:≥40%;

4.建筑限高:办公用地≤24米,特殊工艺所需机械设备≤40米;

5.建筑风貌:现代工业建筑。

6.其他未尽事宜及相关配套设施,配建停车位等均按照《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执行。

三、公示时间

以上内容公示时间为30日,从2019年9月4日至10月3日止。群众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附上联系电话及真实姓名)送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28-38114315。在公示期满后,我局将依法按程序进行办理。

特此公示。

   附件:地块位置示意图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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