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合社会力量参与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技能培训,结合上级工会培训要求,决定认定1家培训机构承担东坡区总工会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技能的培训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承担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经人社部门认定的技能培训资质,或经教育部门认定的职业教育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培训机构;
(二)具备一定的教学、实训条件和运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培训的能力;
(三)具备相应专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四)熟悉职业技能培训特点,具备较强的组织招生能力和较好的职业技能培训基础与业绩;
(五)自愿在区总工会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六)近两年内无培训不良记录。
二、申请报名
(一)申报时间:从2019年3月26日起至2019年4月1日截止。
(二)申报方式:本次机构认定不接受联合申报。申报以提交纸质申报方式进行,不接受邮寄申报。
(三)申报材料的提交时间:从2019年3月26日起至2019年4月1日截止。逾期送达的申报材料恕不接收。
(四)申报材料的提交地点:东坡区颖州北路115号眉山市东坡区总工会帮扶中心。
三、评审和认定
报名截止后,东坡区总工会组织成立评审组对培训机构的独立法人资格及培训条件、能力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评估、核实,并进行量化评分,总分100分。
(一)评分细则(满分100分)
1.机构资质(20分);
2.教学及管理(20分);
3.师资(10分);
4.场地及教学设施设备(10分);
5.招生组织(10分);
6.培训与质量(20分);
7.资金管理(10分)。
(二)推荐原则
评审组经量化评分后,在高于80分(不含80分)的机构中,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确认1家培训机构。
(三)择优认定
东坡区总工会根据评审组推荐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为东坡区总工会定点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协议,由东坡区总工会下达培训指标,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中不得将培训指标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四、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技能培训类别及主要工种说明
(一)创业培训。
(二)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营业员、建筑工、服装制作工、数控车工、园艺工、果树工、家禽家畜饲养员、饲料加工、农产品(食品)加工、药品生产等。
五、申报材料的组成
(一)培训机构的书面申请书
培训机构的书面申请书和申请认定培训机构的报告两部分组成。东坡区总工会培训机构认定申请书样式附后。
(二)机构资质等证明材料
1.培训机构登记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没有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学许可证等副本复印件各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银行账户及财务人员资质等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承诺书;
2.培训机构情况简介,培训机构主要工作人员名单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3.主要专(兼)职任课教师名单,聘书、资质材料复印件;
4.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
5.培训机构的校内、外实训基地材料;
6.教学场地(产权证或2年以上租赁协议复印件)及设备设施清单;
7.财务制度健全,提供近3个月单位对公账户月底对账清单和税务部门近3月月报表复印件;
8.依法用工的材料,提供近3个月单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人社部门交款通知和银行凭证复印件;
9.近2年荣誉证书复印件及表彰文件复印件;
10.近2年培训业绩(至少5例培训业绩及部分图片资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丽娟 联系电话:028-38290953(办)
特此通知。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总工会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申请书
眉山市东坡区总工会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