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年报


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 文章来源: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1-23 点 击 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2016〕20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和国务院、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求,由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眉山市东坡区委区政府网(www.dp.gov.cn)“<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保持首位担当,落实省委“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紧扣市委“三市一城”建设,义不逃责、事不避难,一关接着一关闯、一仗接着一仗打,汇聚“拼”的气势、保持“进”的态势、破除“难”的困境、维护“稳”的大局,全力推进全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规范化管理,主要做法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计331条。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公开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机关职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权责清单、不动产登记信息等各类信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要与期待。同时大力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解读制度,精准解读各类重大政策措施,不断提升解读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对照《条例》《四川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公开申请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316条。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编制发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对照新修订《条例》的主动公开范围,认真梳理职责范围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整理,将机构信息、工作信息、人事信息、政策文件信息等纳入基本目录,明确公开主体、形式、依据、时限等,提高了主动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东坡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四川新闻网,新浪新闻等政务新媒体,积极探索管理机制重构、产品形态重组、平台功能重聚,构架形成了“四维融合”的发展模式,最广泛地聚合本地优质资源,最大化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成为基层政务公开的新平台、新抓手。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培训,邀请专家及法律顾问对《条例》及政务公开相关重点、难点工作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全局政务信息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逐项分解细化任务,明确部门职责、工作内容及完成要求,增强各项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体系。持续强化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公开工作落地落实,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6

0

0

0

0

0

3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 年度 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3

0

0

0

0

0

1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72

0

0

0

0

0

72




(三) 不予公 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4

0

0

0

0

0

24

(四) 无法提 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7

0

0

0

0

0

8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 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 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06

0

0

0

0

0

30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4

0

0

0

0

0

1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在以下方面存在不足:一是对《条例》理解还不够深入,对相关条款的应用不够灵活;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的广度、深度还不够;三是部分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在依照《条例》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的业务水平还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着重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提升公开实效;二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在提高公开认识、强化公开意识的同时,切实提升其综合工作能力。三是严格监督考核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考核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严格奖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app下载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