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年报


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东坡生态环境局 文章来源:东坡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01-17 点 击 量:


按照市政府办《办文通知》(B〔2023〕信息公开办—92号)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按照2023年东坡生态环境局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东坡生态环境局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通过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网站依法公开财政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东坡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发布年度财政预算、年度预决算、财政监督、行政处罚等财政相关信息,做到政策文件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东坡生态环境局采取电视、网络、报刊、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等多种途径,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其中: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70条;“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微信众号发布原创信息22篇,转载信息120篇,共计发布142篇,累计阅读量1.4万次;今日头条8条、电视1条、报纸14条、网络媒体213条(含一篇文章多家媒体转载),共计发布信息5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据《条例》《四川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持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机制,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东坡生态环境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财政信息内容发布审核,严格发布程序,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安全。建立了《东坡生态环境局保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编制了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和内容准确审查责任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与基础工作库数据维护等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平台各项信息公开栏目并做好日常维护,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全过程做好信息审核,保证发布的信息真实、全面、及时、准确。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制度,统筹安排,依法及时公开相关内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审查,造成泄密事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保密审核后方能发布。二是强化保障。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各科室及下属单位,明确发布要求、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同时,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保密教育,熟知保密法规和技防要求,掌握应知应会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和丰富、内容不够充实等问题。2023年,我局将:一是将根据国、省、市安排部署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及时搜集、发布工作动态,丰富网站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二是继续抓好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维护管理、信息更新等工作,提升办事效率和质量;三是扩大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方式,积极通过微信、报刊、公示栏等宣传媒体,对重要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决策等进行公示,使公众更及时、更方便、更准确的了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费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app下载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