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年报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合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东坡区经济合作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经济合作局 发布日期:2022-01-25 点 击 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求,由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合作局按照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经济合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执行《条例》,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问题,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主要做法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2条,其中: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1条,政策信息1条,经合工作信息36条,公示公告2条。

2021年我局持续规范完善政务公开依据和标准,按深化政务公开范围和内容,落实信息公开责任股室,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收到行政诉讼1次。

我局认真对照《条例》《四川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严格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落实专人开展此项工作,办公室设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审核,严格遵守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明确公开主体、形式、依据、时限等,提高了主动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东坡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东坡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运用媒体发布信息,引领舆论、推动工作,2021年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系列活动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的重要版面、重要位置得到及时报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建立由局长、副局长领导,办公室、宣传推广股等相关股室组成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日常开展自查检查。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培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专业素养,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条例》解读较为薄弱,公开类型偏少。二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缺乏时效性。三是信息公开范围、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着重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学习《条例》等文件精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自觉性。二是健全完善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分级分类抓好工作指导培训,强化工作监督和考核评估,重视信息时效性,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三是增强工作创新性,认真借鉴好的经验做法,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采取贴近群众实际、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得感、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app下载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