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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东坡区财政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01-21 点 击 量: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按照2021年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情况,编制发布本报告。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通过东坡区人民政府网站、眉山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等多种途径公开可以公开的财政信息。2021年,公开区本级64个部门的综合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主动公开财政信息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对照《条例》《四川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公开申请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信息集中管理模式,财政信息由各股室和中心制作、提供和审查,信息中心统一对外公开。主要包括增收节支、促进发展、保障民生和推进改革等方面,重点是财政预算、决算、预算执行、预算调整,以及民生工程、扶贫攻坚等重点项目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等。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东坡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眉山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等多种途径公开可以公开的财政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了信息梳理、审核和发布机制。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区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进一步落实了各类信息梳理提供责任股室和负责人。实行对外发布信息归口提供、逐级审核制度,对外信息由股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定,重大信息报局长审定后由局信息中心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下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政府公开信息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强化公开意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公开透明要求贯穿到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领域,加大公共资源配置和民生工程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解读力度,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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