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主要涉及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情况,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点目标管理,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业务股室按职责范围提供信息公开资料,按程序审核后统一发布,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做到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完善平台建设,依法信息公开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2015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政府信息68条。其中:概况信息数量1条,计划总结信息1条,规范性文件信息32条,工作动态28条,财政信息数3条,其他信息数3条。同时,我局长期以区政务中心窗口向社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充分满足了社会各界对发改信息的要求.
(二)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加强信息管理,确保信息畅通
(一)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坚决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同时,全局认真组织集中学习信息公开相关知识3次,在工作中做到了严格程序办理信息公开,坚持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
(二)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股室负责人、分管局长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三)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鼓励各个股室每月上报信息,确保网上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区政府网站上开辟了“收费管理”专栏,将群众关心的收费标准进行公告。
四、查找问题,不断总结改进
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局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研究制定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明确实施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是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加强学习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格式及流程等,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规范公开行为,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提高网上办事能力方面的建设,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四是进一步严肃信息公开工作纪律,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月25日